違警刑法是中國北洋軍閥政府頒布的反動警察法令。1915年7月公布,共53條。國民黨政府於1928年7月又修訂公布,共9章53條。後曾多次修改。規定有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等所謂違犯警察管理行為者為違警犯,予以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警刑法
- 定義:是中國北洋軍閥政府頒布的反動警察法令
違警刑法是中國北洋軍閥政府頒布的反動警察法令。1915年7月公布,共53條。國民黨政府於1928年7月又修訂公布,共9章53條。後曾多次修改。規定有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等所謂違犯警察管理行為者為違警犯,予以處罰。
違警刑法是中國北洋軍閥政府頒布的反動警察法令。1915年7月公布,共53條。國民黨政府於1928年7月又修訂公布,共9章53條。後曾多次修改。規定有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等所謂違犯警察管理行為者為違警犯...
違警罪是指違反警察管理法規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法國刑法對本罪的成立、處罰以專章作了規定。中國北洋軍閥相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有所謂“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等違警行為的規定,其目的在於通過擴大警察職權,維護其統治秩序。中國刑法無此規定。違警罪既有法律之義又有其犯罪學之義。我國法律研究和法律實踐中...
違警罰法是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頒行的法規。北洋政府《違警罰法》於1915年公布,53條。國民黨政府《違警罰法》於1928年7月修訂公布,9章53條。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再次修訂,擴大瞀察權力,於1943年9月3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共8章79條。規定有:“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
重罪、輕罪及其刑罰”,篇幅最大,共388條;分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危害人身安全罪兩編。第4卷“違警罪及其刑罰”,規定違警罪是輕微違法行為,違警刑為拘役、罰金、沒收扣押等。法典以刑罰殘酷著稱,但概念簡明,用語準確,體系嚴謹,貫徹了資產階級刑法的基本原則,對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刑事立法有較大的影響。
第3卷“重罪、輕罪及其處罰”,屬於刑法分則,分為“危害國家之重罪與輕罪”與“危害個人之重罪與輕罪”兩編,前者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非法群集罪、危害國憲的犯罪和妨害公共安寧的犯罪;後者包括侵害人身罪和侵害財產罪。第4卷“違警罪及其處罰”,規定了違警罪的刑罰種類,以及各種具體的違警行為及其法定刑。
《現行違警罰法釋義》是201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汪文璣。內容簡介 《現行違警罰法釋義》,作於民國時期。違警罰法,是警察行政法之一種,是處罰那些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一般社會違法行為,其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接受輕刑處罰的一種法律依據。全書分妨害安寧之違警罰,妨害秩序之違警罰,妨害公務...
巴西刑法是指巴西現行刑法典、國家安全法和刑事違警法等。現行巴西刑法典頒布於1940年12月7日,施行於1942年1月1日。巴西刑法典分為總則和分則兩大部分。總則包括八編:刑法的適用、犯罪、刑事責任、共同犯罪、刑罰、保全措施、刑事起訴、刑罰消滅。分則包括十一編:侵害人身罪、侵犯財產罪、侵犯無形財產罪、破壞勞動...
明治政權建立後,最突出發展的法律部門是刑法。為了加強對勞動人民的統治,也為了對付反對資產階級改革的武士反對派,先後進行一系列的刑事立法。明治維新後至二十世紀初日本資產階級地主集團刑法。主要法律淵源是一些刑事法典和單行刑事法規。1868~1874年 這短短的七年中,明治政府頒布了三部刑法,即暫行刑律(1868年)...
1936年、1941年、1951年修正 案,但都未被議會通過。除刑法典外,在阿根廷境內還施行刑事特別法和地方刑事法。前者如買賣和擁有毒品的法令、關於懲治營私舞弊和投機倒把的法令、關於武 器和爆炸物的法令、關於走私的法令等;後者是指各省和特區頒布的有關犯罪和刑罰的地方法律,如布宜諾斯艾利斯市頒布的違警法等。
《阿爾及利亞刑法典》,是2023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志軍。內容簡介 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簡稱“阿爾及利亞”)是非洲、地中海沿岸和阿拉伯國家中國土面積最大的國家。1962年獨立後,以法國刑法典為藍本,結合本國國情編纂了自己的刑法典,即1966年6月8日第66-156號法令。該法典迄今為止歷經...
《埃及刑法典》是2011年3月1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譯者是陳志軍。內容簡介 埃及現行刑法典以義大利刑法典為藍本制定,於1937年8月5日第71號《政府公報》公布,從1937年10月15日起施行。該刑法典經歷了70餘年的不斷修正,至今仍在施行。最近一次的修正是2009年第124號法律對之所進行的修正。《埃及...
《阿爾及利亞刑法典》是阿爾及利亞1966年施行的法典。阿爾及利亞刑法典,於1966年施行。在民族獨立之前,阿爾及利亞曾沿用法國刑法典。1962年獨立後,它以法國刑法典為模式,並結合本國國情編纂了新刑法典。刑法典分總則和分則兩部分。總則包括導言、第1卷(刑罰)和第2卷(應受處罰的人),分則由第3卷和第4卷所...
犯罪形式定義是根據犯罪的形式特徵所下的定義。即只指出犯罪是法律規定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而沒有揭示犯罪的階級本質和政治內容。西方國家刑法往往採用犯罪的形式定義。例如法國刑法典第1條規定:“法律以違警刑處罰的犯罪為違警罪。例如法國刑法典第1條規定:“法律以違警刑處罰的犯罪為違警罪。法律以懲治刑懲處的...
機會性犯罪(occasional offense) 一譯“偶發性犯罪”。在有利於犯罪的偶然情境的誘惑和作用下實施的犯罪。與“習慣性犯罪”相對。參見“習慣性犯罪”。1810年《法國刑法典》第一條:"法律以違警刑所處罰之犯罪,稱為違警罪;法犯罪律以懲治刑所處罰之犯罪,稱為輕罪;法律以身體刑所處罰之犯罪,稱為重罪。"犯罪...
二、英美刑法中的絕對責任型犯罪應當排除出嚴格責任範圍。如前所述,這類犯罪多屬違反《交通法》、《食品法》、《酒類與藥物法》、《漁業法》、《狩獵法》等法規的違警犯,法律對此一般只規定罰金刑等輕微刑罰。然而這種作法並不適合中國國情。由於中國傳統將犯罪視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因此在嚴格控制犯罪...
乞食罪,又名“行乞罪”。指自己行乞、使他人行乞或教唆他人行乞的犯罪行為。法國、德國、日本、西班牙、加拿大、羅馬尼亞、前蘇聯刑法明文規定了本罪。(1)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犯罪,其中《西班牙刑法典》第247條還特別規定本罪為目的犯罪: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為了“激起公眾同情”而行乞或為乞丐效勞的目的。(2)在犯罪...
一、《大清違警律》產生的社會背景 二、《大清違警律》——中國近代第一部治安管理處罰法律誕生 三、《大清違警律》的內容與歷史評價 作者簡介 張晶,男,安徽風台人,1961年出生於安徽壽縣。1983年畢業於安徽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現任安徽省暨安徽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專業、高等教育學...
福建省政府財政廳長、驛運處長等職。民國36年返滬重操律師業,並當選國民政府立法委員會委員。去台灣後,任東吳補習學校(台灣東吳大學前身)校長,銘傳商業專科學校董事長等職。主要作品 著有《先秦法律思想》《歷代刑法制》《國際匯總與貿易》《羅馬法》《法律通論》《違警罰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