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舊法例1887年10月由日本司法省調查委員會起草。1890年10月由日本明治23年第97號法律公布。規定從1893年開始施行,但因為發生了有關該法的爭論,明治25年第8號法律宣布延期施行。這個未能實施的法例,俗稱舊法例。它和舊民法一起編纂,放在第一編“人事編”之前,全文由17條構成,除開頭兩條外,其餘都是有關國際私法的規定。它是日本最早的國際私法立法。1898年重新制訂了法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舊法例
- 起草單位:日本司法省調查委員會
日本舊法例1887年10月由日本司法省調查委員會起草。1890年10月由日本明治23年第97號法律公布。規定從1893年開始施行,但因為發生了有關該法的爭論,明治25年第8號法律宣布延期施行。這個未能實施的法例,俗稱舊法例。它和舊民法一起編纂,放在第一編“人事編”之前,全文由17條構成,除開頭兩條外,其餘都是有關國際私法的規定。它是日本最早的國際私法立法。1898年重新制訂了法例。
日本舊法例1887年10月由日本司法省調查委員會起草。1890年10月由日本明治23年第97號法律公布。規定從1893年開始施行,但因為發生了有關該法的爭論,明治25年第8號法律宣布延期施行。這個未能實施的法例,俗稱舊法...
這次起草,在維持日本舊有習俗、特別是家族制度的原則下,特別參照當時的德國民法第一草案進行,於1895年完成總則編、物權編和債權編,次年這三編在議會通過,於當年4月27日公布。親屬編與繼承編於1898年通過公布(同時公布的還有《法例》與《民法施行法》)。全部民法於1898年7月16日施行。這是日本的“新民法”...
前者稱為“舊商法典”,後者稱之為“新商法典”。現行的《日本商法典》是1894年頒布的“新商法典”。自日本商法典實施以來,迄今經歷了程度不同的35次修改。與德國商法典不同的是,它採取折衷主義的立法體例。現行日本商法典分總則、公司、商行為和海商四編總計851條,主要內容包括:法例(商法的適用)、商人、...
《日本刑法通義》從巨觀和微觀兩個方面論述刑法學及刑法的基本問題,論述了刑法的發展變化。《日本刑法通義》是中國近代法學譯叢中國近代法學譯叢之一。目錄 緒論 第一篇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刑 第三章 期間計算 第四章 刑之執行猶豫 第五章 假出獄 第六章 時效 第七章 犯罪之不成立及刑之減免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