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發包

違法發包是建築工程領域的一類違法行為。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第五條,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法發包
  • 所屬領域:建築工程
整治行動
2023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針對建築工程領域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四類違法行為,協調多方集中發力,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查處的若干措施》。強調對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的,要按照“四個一律”嚴格依法查處:一律啟動企業資質核查和安全生產條件核查;一律依法追究參建單位相關人員責任;一律實施信用懲戒;一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第六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發包
(一)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的;
(二)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的;
(三)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招標程式發包的;
(四)建設單位設定不合理的招標投標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
(五)建設單位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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