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發包是建築工程領域的一類違法行為。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第五條,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法發包
- 所屬領域:建築工程
違法發包是建築工程領域的一類違法行為。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第五條,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行為。
違法發包是建築工程領域的一類違法行為。根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第五條,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式發包及其他...
2023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針對建築工程領域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四類違法行為,協調多方集中發力,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查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質量投訴、契約糾紛、欠薪上訪問題等民眾訴求集中且影響惡劣的工程,列為四類嚴查項目,進行穿透式...
為規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和建設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為了規範建築工程施工承發包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和建設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我部制定了《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
是指建設工程契約的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一併交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完成或者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一項或幾項交給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行為。詞語概念 詞目:發包 拼音:fā bāo 引證解釋 1. 發出承包任務。杜鵬程 《在和平的日子裡》第一章:“明天我們的工程不能完成,人家發包...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肢解發包是違法行為,針對建築市場中業主肢解發包的不同做法,承包商應適時提示業主必須遵守強制性法律法規,並且善於運用法律武器和靈活的履約技巧維護己方的合法權益。針對業主將一個單項工程中的各單位工程分別發包給數家承包商的做法,做土建工程的總承包商應在投標時或者中標後簽約前,適時向業主...
第八百零五條 因發包人變更計畫,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第八百零六條 承包人將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契約。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
2、責令改正;對於與承包單位串通轉包工程或違法分包的,責令停止施工,已領取的施工許可證作廢,並處罰款;建設單位還應對建設項目管理班子作出調整或重組。否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七條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依法取得資質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建築活動。建設單位應將工程發包或委託給具有...
《岳陽市建築工程管理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是岳陽市發布的行動方案。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築工程管理綜合治理行動,全市建築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建築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基本健全;健全質量監管機制,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全面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
(四)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等行為。第三十一條 外包工程所在地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公告制度,每年在政府網站公告承包單位施工資質和承攬工程、發生事故等情況。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及其負責人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納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實施相關管理措施。第三十二...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違法分包的處罰 違法分包的處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2023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針對建築工程領域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四類違法行為,協調多方集中發力,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查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質量投訴、契約糾紛、欠薪上訪問題等民眾訴求集中且影響惡劣的工程,列為四類嚴查項目,進行穿透式...
建築施工企業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迅速到場協助處理,對涉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第四章 勞動保障監察的實施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受理舉報投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網路監察等形式進行...
第十二條建築工程應當依法發包並具備下列條件:(一)有項目法人或者管理機構;(二)已取得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三)有滿足工程發包所需的資料和檔案;(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三條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契約,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發包:(一...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分包違法分包 編輯 播報 違法分包的...
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十)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
通過兩年治理行動,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遏制建築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勢頭,進一步發揮工程監理作用,促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快速發展,提高建築從業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建築市場誠信體系,使全國工程質量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全面...
(六)違法發包、分包、轉包工程;(七)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活動中,牟取非法利益;(八)以參與救災、扶貧等公益活動的名義訂立契約後,無法定理由不履行契約義務;(九)買賣國家禁止流轉或者非法買賣國家限制流轉的物品;(十)危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行為。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不得利用契約實施下列...
專業工程分包是指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根據總承包契約的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的允許,將承包工程中的專業性較強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築業完成的活動。形式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可以認定為專業工程違法分包:①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單位的;②施工總承包契約中...
第九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違法責任(一)】第九十八條【建設項目違法責任】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違法責任(二)】第一百條【違法經營危險物品】第一百零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違法責任(三)】第一百零二條【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違法責任】第一百零三條【違法發包、出租和違反項目安全管理的法律...
第十二條發包人不得有下列違法發包行為:(一)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二)依法必須招標發包而未招標或者未按照法定招標程式發包;(三)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單位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第十三條承包人不得有下列轉包行為:(一)...
第九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違法(一)】第九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違法(二)】第九十七條【違法經營危險物品】★第九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危險物品違法】★第九十九條【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第 一 百 條【生產經營單位違法發包、出租的法律責任】第一百零一條【同一作業區域內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第一百...
第九條 建設單位(項目法人)項目負責人對水利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的,應當承擔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檔案符合法律法規...
1.發包條件是否具備,包括發包人法人資格、項目審批手續取得等;2.發包程式是否符合規定;3.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是否使用了規定的標準招標文本;4.是否存在另行簽訂背離原發包檔案實質性內容的協定,或依法招標項目簽訂的契約主要條款與招標、投標檔案不一致;5.是否存在指定分包、肢解分包等其他違法發包行為。第二...
(一)發包單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管理協定、安全投入等情況;(二)承包單位的施工資質、應當依法取得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投入落實、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技術力量配備、相關人員的安全資格和持證等情況;(三)違法發包、轉包、分項發包等行為。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案例7 工程違法發包的責任分擔 案例8 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應承擔責任 案例9 違法轉讓探礦權的契約無效 案例10 勞務關係根據雙方過錯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案例11 主要負責人承擔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案例12 高壓線路管理不到位致人死亡承擔次要責任 案例13 承攬契約未盡安全義務應...
(一)要求建設單位或者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工程建設項目,或者指定生產商、供應商、服務商的;(二)要求試驗檢測單位弄虛作假的;(三)要求項目單位違反規定壓縮工期、趕進度,導致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者嚴重工程質量問題的;(四)在對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過程中,對有關行政監管部門...
項目業主及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有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發現分包單位有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或發現項目業主有違法發包行為的,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依法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舉報...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簽訂書面契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禁止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第二十條 建築工程的招標人與投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