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政府機構辦公場所調整方案

根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工作需要,縣人民政府決定對改革後的政府機構辦公場所進行統一調整,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政府機構辦公場所調整方案
  • 頒布單位:道真自治縣政府
  • 主要內容:機構辦公場所調整
  • 類別:地方檔案
調整方案,時間要求,

調整方案

1.縣政府辦原辦公地點不變;
2.縣發展和改革局在縣政府二樓辦公(原發改局和物價局);
3.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在原教育局辦公大樓辦公(原教育局和科技局);
4.縣經濟貿易局在原糧食局辦公大樓辦公(原經貿局、糧食局、鄉企局);
5.縣民族事務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6.縣公安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7.縣監察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8.縣司法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9.縣財政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1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11.縣國土資源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12.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原法院和原財政局辦公大樓辦公(原建設局、房管局、城管局);
13.縣交通運輸局在原交通局辦公大樓辦公(原交通局、客管局);
14.縣農林畜牧局在原人大、原鄉企局、原政協二樓殘聯、原畜牧局、原農業局辦公大樓辦公(原農辦、林業局、農業局、畜牧局、農機局、煙辦);
15.縣水利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16.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在原文廣局辦公大樓辦公(原文廣局、旅遊局);
17.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原衛生局辦公大樓辦公(原衛生局、藥監局);
18.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原辦公地點不變;
19.縣民政局原辦公地點不變(另增加4間辦公室);
20.縣審計局原辦公地點不變(另增加2間辦公室);
21.縣環境保護局原辦公地點不變(另在縣政府五樓增加2間辦公室);
22.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縣政府三樓辦公(共8間辦公室、2間會議室);
23.縣統計局原辦公地點不變(另在縣政府五樓分別增加1間辦公室和1間會議室);
24.縣檔案局在原檔案局辦公大樓辦公(原檔案局、縣誌辦);
25.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辦公地點不變;
26.縣衛生執法監督所到原藥監局辦公大樓辦公;
27.縣殘聯在縣政府一樓辦公(共5間辦公室、1間會議室);
28.縣扶貧辦在縣委二樓辦公(共7間辦公室、1間會議室);
29.縣信訪局在原辦公地點辦公(另增加2間辦公室);
30.縣城投公司在縣委二樓辦公(共3間辦公室)。

時間要求

各單位務必於2010年3月15前將辦公室搬遷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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