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文物普查是國情國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國家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工作。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有利於全面掌握我縣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徵、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為科學制定文物保護政策和規劃提供正確的依據,為加大我縣文物保護力度、做好文化傳承工作奠定基礎。搞好文物普查工作,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我縣文化遺產保護水平,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和責任感,認真做好全縣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二、文物普查時間安排
全縣第三次文物普查從2007年9月開始,到2011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間為2007年9月30日。
2007年9月至12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開展培訓、試點工作。普查骨幹由縣文體廣電局工作人員組成,並適當抽派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參與。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在全縣範圍內實地開展文物普查。實地普查以調查、登記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同時對已調查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特別是對老字號、工業遺產、鄉土建築、文化景觀、文化線路、近現代遺產等以往工作基礎比較薄弱的文化遺產種類,以及我縣獨具特色的民族特色文化遺產進行登記。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做好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按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編制規範》的有關規定,認真編制本縣的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並結合實際將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確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同時,按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報告規範》要求,編制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報告。
三、加強組織領導
文物普查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工作任務重、難度大。為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縣人民政府成立全縣第三次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縣文體廣電局抽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文物普查組,負責全縣文物普查的技術指導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和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文物普查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落實本地的文物普查工作。
四、切實做好宣傳工作
各鄉(鎮)要充分利用信息傳播渠道,大力宣傳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義,使文物普查工作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參與。要重視和發揮業餘文物保護人員及其他社會力量的作用,鼓勵和吸收熱心文物保護的志願者參加文物普查工作。對在文物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提供重大文物線索的,要予以表彰獎勵。
附:道真自治縣第三次全縣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道真自治縣第三次全縣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董愛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永才(縣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余家學(縣文廣局局長)
成 員:江叢林(縣發改局局長)
孟 旭(縣民宗局局長)
肖忠勇(縣民政局副局長)
廖國春(縣財政局副局長)
胡漢江(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王其敏(縣建設局副局長)
何蘭書(縣交通局副局長)
段貴川(縣水利局副局長)
朱福禮(縣農業局副局長)
夏文烈(縣統計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文廣局,余家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