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保留全縣十九家農村生活自用煤礦的通知

根據《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農村生活自用煤採挖管理辦法》規定,縣人民政府組織縣煤炭、國土資源、經貿、環保、工商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縣農村生活自用煤礦檢查驗收小組,按照《貴州省鄉鎮煤礦恢復生產驗收必備條件》和《貴州省鄉鎮煤礦恢復生產驗收標準》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保留全縣十九家農村生活自用煤礦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對象:全縣煤礦
  • 範圍:道真自治縣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於2002年9月23日—10月11日對全縣20家農村生活自用煤礦進行了檢查驗收,根據檢查驗收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縣目前檢查驗收合格的煤礦有:觀音煤礦、福壽場煤礦、爛壩子煤礦、過橋灣煤礦、韓家煤礦、巴漁煤礦、山岔灣煤礦、大灣溝煤礦、古墳嶺煤礦、黃泥泉煤礦、白水孔煤礦、金沙煤礦、箱溝煤礦、河溝煤礦、柏楊煤礦、石院子煤礦、風吹凼煤礦、老寨煤礦和跳蹬溝煤礦等19家;不合格的1家煤礦為柏楊林煤礦。
二、縣人民政府決定將上述19家合格煤礦納入縣級農村生活自用煤礦管理並予以保留,以滿足全縣生產生活用煤需要,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依法予以管理,各有關鄉鎮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管理,確保農村生產生活自用煤礦生產安全。對本次檢查驗收未合格的柏楊林煤礦,有關部門要責令礦主立即停產整改,並限期於2002年11月20日前整改結束後重新驗收,合格後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並予以保留。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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