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維護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嚴厲打擊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國家和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 時間: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 地點:道真自治縣
  • 機構: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組織領導
專項整治行動由縣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實施。縣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縣長熊祖模為召集人,副縣長祝華靜為副召集人,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華,縣公安局副局長朱俊令,縣經貿局、縣監察局、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地稅局、縣工商局、縣煤炭局、縣國稅局、縣銀監局、人行道真支行有關負責人組成的“縣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具體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講政治、顧大局,從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同時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搗毀一批非法經營場所,打掉一批從事製販假票據或虛開票據的犯罪團伙和窩點,查處一批重特大偷稅案件,嚴懲一批涉案金額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分子,堵塞稅收管理漏洞,有效遏制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活動,使涉煤行業稅收征管秩序顯著好轉,稅費徵收明顯上升。
三、工作重點
主要對重點產煤鄉(鎮)和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煤炭的企業以及煤炭稅收徵收重點環節進行專項整治。重點針對虛假納稅申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貨物運輸發票、利用虛開或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可抵扣發票偷逃國家稅款的違法犯罪行為;製造、販賣和使用偽造的煤炭票證進行騙逃稅費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證照非法經營涉煤行業的違法犯罪行業;相關管理職能部門中的職務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四、工作步驟和措施
專項整治行動從2006年5月8日起,至10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06年5月8日至5月31日):縣公安局、縣地稅局、縣國稅局、縣工商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聯合下發《關於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公告》,由縣級人民政府向社會發布;在涉煤行業集中的地區,通過當地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發布。有關部門向社會公布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專項整治辦公、辦稅地點,補稅專用帳戶、舉報電話等,接受涉煤行業納稅人依法申報、補稅、辦證,接受民眾舉報。通過宣傳動員,在全縣形成打擊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的強大輿論態勢,提高廣大人民民眾對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危害性的認識,切實增強有關涉煤企業和個人依法經營、誠信納稅意識,震懾涉煤行業偷逃稅違法犯罪嫌疑人,促其主動投案自首。
(二)排查重點階段(2006年6月1日至6月30日):聯席會議辦公室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加強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切實摸清涉煤行業底數,掌握違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同時,排查出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的重點企業或個人,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教育、追補稅款、退賠非法所得等工作。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由稅務、公安、工商、煤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認真調查,構成犯罪的,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貪污、受賄、瀆職、失職等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需要檢察機關、紀檢部門介入的案件,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檢察機關、經檢部門及時介入共同開展調查。
(三)整治打擊階段(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宣傳動員、排查重點的基礎上,對涉煤行業重大偷逃稅經濟犯罪組織實施集中整治打擊行動。公安、稅務、工商、煤炭等部門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而又拒不投案自首和主動補稅、退賠非法所得的,要依法堅決予以打擊;對違反稅收管理法律、法規,尚不夠成犯罪的,要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生產管理秩序混亂的,要責令停業,幫助和督促改進;對無證照非法經營又拒不停業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制售假票證的團伙和窩點,要堅決予以摧毀。
(四)整改提高階段(200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聯席會議辦公室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掌握涉煤違法犯罪的新動態、新規律、新特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防範措施,加大涉煤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步建立涉煤行業稅收征管長效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責令返工和追究領導責任;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舉報有功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我縣煤炭行業的健康發展對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涉煤行業偷逃稅經濟犯罪問題突出,不僅造成國家稅收流失,而且對煤炭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一定危害。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活動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
(二)注意政策、精心組織。涉煤違法犯罪活動十分複雜,既有我們管理中的疏漏,又有少數犯罪分子惡意作案;既有政策法律銜接的問題,又有一些單位和個人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要針對不同性質的問題和矛盾,採取區別對待的措施,防止一刀切和簡單化處理。既要打擊犯罪、整治市場秩序,又要維護好正常的生產活動。要特別警惕少數壞人乘機挑起事端,破壞煤電生產或破壞社會穩定。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力爭早發現、早研究、早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為首骨幹分子,要依法從重從快懲處。要加強調查研究,嚴格依法辦事。工作中發現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
(三)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公安機關要集中力量立案偵破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追繳偷逃稅費和查處一般違法行為;稅務機關要加大稅收征管、稽查和行政執法力度;工商部門要對涉煤經營的企業、個人、場所進行清理;煤炭部門要加強煤炭企業的一般管理和稅費徵收管理。各有關部門工作情況要及時報告聯席會議辦公室。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線索的,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儘快審查,對符合立案標準的要及時立案偵查,並及時向移送機關反饋情況。對不夠立案標準的要及時退回移送機關作出處理。檢察機關要予以監督。人民法院在專項整治中起訴的案件,要及時審理,依法快處、重處。
(四)嚴懲“官”“煤”腐敗,摧毀涉“黑”團伙。各級各部門要從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維護最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促進道真經濟發展的高度,堅決克服地方、部門保護主義。對發現的涉“官”、涉“黑”案件無論涉及到什麼部門、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堅決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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