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槍枝

運輸槍枝必須按照法律程式嚴格執行,我國對槍枝運輸管理非常嚴格,法律上禁止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運輸槍枝。國外則比較鬆懈,缺少嚴格的管理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輸槍枝
  • 所需材料:申請表,介紹信,運輸申請報告等
  • 標準:申請人的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 時限:1個工作日內完成
服務指南,受理,審查,決定,發證,法律依據,

服務指南

受理

條件:申請本項行政許可所需提交材料:1、 申請表;2、 申請單位的介紹信3、 申請槍枝彈藥攜運或運輸申請報告4、 汽車運輸的須提供車輛行駛證有效證件資料5、 外出期間槍枝責任人的身份證複印件6、 對於因體育比賽外出攜帶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的,須提供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通知規程。 標準:申請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本崗位責任人: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接收申請材料,當場制發接收材料書面憑證; 按照受理標準進行查驗,申請材料符合標準的,制發受理通知書,填寫審批表,與申請材料一併轉審查人員; 申請材料不符合標準的,不予受理,將申請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申請材料不齊或有誤的,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時限:1個工作日內完成(1日之內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審查

標準:單位從業資質,運輸車輛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運輸路線、經停地點是否安全,槍枝是否本單位在冊。  管理民警崗位責任人:管理民警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審查標準進行審查。 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後,提出同意/不同意批准的審查意見及理由,填寫審批表,與申辦材料一併轉大隊領導審查人員。 時限:0.5個工作日內完成。

決定

決定崗位責任人:分管領導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審查標準進行審查。 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後,提出同意/不同意批准的決定意見及理由,填寫審批表,與申辦材料一併轉大隊發證人員。 時限:0.5個工作日內完成。

發證

工作標準: 1、及時、準確告知申辦人辦事結果; 2、制發的文書完整、正確、有效; 3、留存歸檔的審批文書材料齊全、規範。 本崗位責任人:發證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工作標準進行告知,制發行政許可文書並歸檔。 時限: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決定書(準予/不準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許可,不得運輸槍枝。需要運輸槍枝的,必須向公安機關如實申報運輸槍枝的品種、數量和運輸的路線、方式,領取槍枝運輸許可證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運輸的,向運往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領取槍枝運輸許可證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的,向運往地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領取槍枝運輸許可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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