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管理是指為維護社會治安和預防利用槍枝進行犯罪活動,各國一般對槍枝彈藥的管理有專門規定。在中國,1951年制定了《槍枝管理暫行辦法》,1981年又公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
槍枝管理是指為維護社會治安和預防利用槍枝進行犯罪活動,各國一般對槍枝彈藥的管理有專門規定。在中國,1951年制定了《槍枝管理暫行辦法》,1981年又公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槍枝進行破壞活動而制定,1981年1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1981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為了加強槍枝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的法規。1996年7月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1996年7...
槍枝管理是指為維護社會治安和預防利用槍枝進行犯罪活動,各國一般對槍枝彈藥的管理有專門規定。在中國,1951年制定了《槍枝管理暫行辦法》,1981年又公布施行了《中華...
《槍枝管理使用教程》由郭光韞、張明剛、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
私人持槍是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而不是特權。所有州的居民都可以購買槍枝,但每個州對各種槍枝類型擁有和使用的限制各有不同:是否允許購買手槍,是否需要槍枝登記,是否...
各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負責審核配備公務用槍單位和購置公務用槍計畫,會同政工人事部門對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對佩帶使用槍枝...
槍枝管制是指任何對定義、限制或限制擁有,生產或改裝,進口,運輸,銷售,和/或使用槍械的法律,政策,實踐或提案。 槍枝管制的法律和政策在世界各地有很大的差異。有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釋義》是2006年民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釋義》是2006年民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1] 書名 中華人民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罪名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該款規定: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槍枝,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的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枝、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枝管理辦法》已於2010年6月11日經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公安部同意,現予公布,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的生產、使用、運輸、保管、銷售的管理,保障射擊運動的正常開展,維護公共安全,防止發生傷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
民用槍枝彈藥進出口管理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的規定,非國防工業部門因特殊需要進口軍用槍枝、彈藥(含樣品),必須事先報經主管部委批准,並須經所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違規製造、銷售槍枝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枝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枝管理規定,以非法製造、銷售槍枝的...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1996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1]明確規定,任何...
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枝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枝、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關於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2015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04月24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2009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9年08月27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上七年...
類別 行政許可實施主體 省公安廳行使層級 省級保留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第三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許可,不得運輸槍枝。需要運輸槍枝的,必須...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槍枝、彈藥、爆炸物管理的法規,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
持槍證是對某者可合法配置槍枝的法律憑證。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擔負案件偵查任務的檢察人員,海關的緝私人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