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是2024年連雲港市十五屆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2024年4月1日全面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4年4月1日
《連雲港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是2024年連雲港市十五屆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2024年4月1日全面實施。
《連雲港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是2024年連雲港市十五屆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辦法,2024年4月1日全面實施。全文連雲港市見義勇為稱號評定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進...
見義勇為人員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但有關待遇不能落實的,按照本條第二款規定執行。本條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六條 獲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入伍...
見義勇為稱號評定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開展見義勇為稱號的授予和申報工作。對事跡特別突出,有重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及時授予和申報見義勇為稱號。對需要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予見義...
評選辦法 將評選出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含英雄群體)10名(個),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含模範群體)50名(個)。獲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個人,獎勵10萬元人民幣,犧牲的英雄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得全國見義勇為英雄群體榮譽稱號的...
第十四條 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確認後,對符合《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十七條和《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向省、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申請相應獎勵。向省、市見...
《南京市見義勇為評審和獎勵辦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6月4日印發,共十八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見義勇為評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 寧政規字〔2018〕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
第五條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由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日常工作由公安機關承擔。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見義勇為評審和獎勵辦法,並向社會公布。公安機關承擔見義勇為工作的下列職責:(一)受理見義勇為的舉薦、申報,進行調查、核實...
《洪澤縣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辦法》是在洪澤縣施行的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加強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對事跡特別突出、在本市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或英雄群體並頒發獎金。見義勇為英雄享受市級勞動模範的待遇。具體獎金標準和獎勵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六條 見義勇為人員憑...
第七條 天津市見義勇為稱號授予按照以下程式進行:(一)市公安局提出見義勇為稱號申報工作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後組織實施。工作方案包括稱號評選範圍、評選條件、評選程式、獎勵辦法、工作機構等內容。(二)區見義勇為協會根據事跡...
縣級人民政府對事跡突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並給予五萬元以上獎勵。第二十一條 經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評定、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由省人民政府頒發特別獎金...
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外所獲獎金和撫恤獎金與本市差額部分由見義勇為專項資金補足。第三十九條 見義勇為獎金和撫恤獎金頒發的具體標準、榮譽稱號評定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制止正在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二)抓獲或者協助有關機關追捕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三)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四)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的其他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湘西州範圍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和對見...
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由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並落實相應待遇。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不夠評定傷殘等級而又...
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由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並落實相應待遇。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不夠評定傷殘等級而又...
見義勇為事跡評定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每二年表彰和獎勵一次,也可以根據需要適時予以表彰和獎勵;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表彰和獎勵。第十四條 國家機關...
第三十二條 現役軍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其表彰獎勵按照本條例執行,其他保障從其部隊有關規定。第三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制定相應的獎勵、撫恤優待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具體辦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