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廣告

連續廣告是廣告媒體策略之一。即在廣告期內,廣告天天以同樣的強度在媒體上出現。如某廣告主在電視台做一項為期兩星期的連續廣告。那么,該廣告便每天在同一頻道同一時間出現,連續兩星期。廣告期結束,廣告便不再出現。

這種媒體策略的優點在於,在廣告期內,它能造成一種很強的氣勢,使接觸到該廣告媒體的客群明顯體會到該廣告的存在,並對該廣告產品產生一定印象。但連續廣告耗資極高,而且廣告時間有限。因此,在使用連續廣告時,廣告主必須選擇正確的廣告時機,即應把連續廣告和產品的銷售聯繫起來,既讓消費者在媒體上看到廣告,迫使他們感受到廣告的聲勢;又讓他們在商店裡看到廣告的產品,誘導他們產生購買的欲望。例如,在一種新產品上市時,在某種季節性產品銷售旺季時,或者在廣告主想在某一特定時間擴大自己的產品市場時,便可以考慮使用連續廣告。連續廣告的廣告時機如果把握不準,客群雖然感受到了它的聲勢,但要么購買時間不對、要么在商店裡看不到廣告產品,那么,連續廣告期一結束,客群便會完全忘淡了該廣告,也就不會有很多的廣告所追求的購買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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