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式廣告

閃光式廣告是廣告媒體策略之一。這是連續廣告策略和周期廣告策略的一種結合形式。主要功能為以經濟手段達到連續廣告的效果。具體做法為:在整個廣告期內,廣告象個閃光燈似的一會兒出現,一會兒消失,一明一滅,故名。如廣告在報紙上出現一天,消失一天,重複交替直至廣告期結束。閃光式廣告的主要特點是廣告時間短,間歇時間也短。

這一特點給廣告主帶來的明顯好處是:(一)由於廣告間隙時間短、且廣告出現頻率高,很容易在客群的心目中造成一種連續廣告的氣勢;(二)由於在整個廣告期內,有一半的時間是間隙時間,因此廣告期相對延長一倍,增加了廣告的效益,並給客群創造了更多的接觸廣告的機會。值得注意的是,在運用閃光式媒體策略時,廣告人員應事先做好計畫和安排,最好和其他促銷活動相配合。不然該廣告便會在廣告海洋中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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