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通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外文名:Tonghua Municipal Bureau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and Tourism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草案;負責起草文化(文物)、廣電、體育和旅遊等領域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產業和事業發展,擬訂全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重要文化和旅遊推廣的節慶、賽事活動,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相關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品牌培育,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服務標準化,扶助老少邊貧地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建設與發展。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指導有關教育培訓工作,推進相關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相關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相關領域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跨地區文化、文物、體育、出版、廣電、電影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辦督查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二)貫徹執行有關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物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博物事業建設與發展。
(十三)負責全市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相關審核、申報、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統籌全市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
(十四)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六)管理全市體育事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青少年體育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檢測。
(十七)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組織全市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省級以上重大體育比賽。指導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承擔市體育總會日常工作。
(十八)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姚遠
通化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趙金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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