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位於黨政辦公中心C座630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黨政辦公中心C座630室
  • 現任局長:宋加平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機構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協調重要文化、廣電和旅遊推廣的節慶、賽事活動,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廣電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電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電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跨地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和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辦督查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
(十三)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安全管理、保護利用、宣傳展示等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四)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點廣告播放。
(十五)監督管理全市廣電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文化、廣電和旅遊安全性生產工作。
(十七)指導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採購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發布、保密、信訪、信息化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
2.財務審計科
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及財務相關統計工作。
3.政策法規科
擬訂起草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工作發展總體規劃,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廣電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服務、政務流程再造、政務公開工作。
4.科技教育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廣電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廣電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承擔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5.藝術科
擬定全市藝術創作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組織舞台、文學、戲劇、書畫等各類藝術精品創作生產及創作隊伍建設;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團體;組織開展對外藝術交流,推動各文化藝術門類發展。
6.公共服務科
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全市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策劃和巨觀指導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7.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貫徹國家、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法規;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市級名錄評審及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組織申報省級名錄以及代表性傳承人工作;指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
8.廣電宣傳管理科
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電宣傳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電視劇的播出;組織實施全市廣電節目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電廣告播放。
9.廣電技術監管科
擬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廣播電視技術監督、監測工作;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發展。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頻率頻道的審核、台標、呼號管理等工作;承擔廣播電視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電視頻點播、公共載體播放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10.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產業政策和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廣電產業相關門類、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的發展;推動產業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廣電、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廣電和旅遊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11.資源開發科
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12.推廣行銷科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行銷策略;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分析工作;負責策劃、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文化和旅遊行銷活動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國內文化和旅遊區域交流合作;負責全市旅遊線路的推廣及產品咨訊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產品的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指導、管理、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13.文物保護與博物館管理科
擬定實施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市文物安全管理、保護利用、宣傳展示工作及考古和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和研究工作;承辦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和不可移動文物確認登記的工作;依法承擔文化遺產相關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的行業監管;指導博物館對外開放服務,承擔全市博物館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的推動落實工作;承辦館藏文物的有關審核事項。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
14.市場監督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政策、發展規劃、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和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文化、廣電和旅遊安全生產工作並開展督查工作;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市場重大案件。
15.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人事工作。

現任領導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宋加平:局長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劉忠民:黨組成員、副局長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竇沿東:二級調研員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程銳:副局長(非中共黨員)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魏延傑:黨組成員、副局長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王德軍: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綏化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程小濱:四級調研員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被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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