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綏芬河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綏芬河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綏芬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政策措施、行業標準,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加強廣電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協調重要文化、體育和旅遊推廣的節慶、賽事活動。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七)指導、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發展。負責體育彩票管理。
(十)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
(十一)負責全市文化領域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體育、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組織查處或協調全市性、跨區域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三)指導全市文物、博物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考古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宣傳工作,負責文化遺產申報、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五)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宣教、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七)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以及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電影工作管理。
(十八)協助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九)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文體廣電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代利
副局長:桑志斌、王濤

內設機構

崗位設定:(一)綜合保障崗(政策法規崗)。
(二)綜合業務管理崗(安全生產監督崗)。
(三)產業發展市場開發崗。

下屬單位

博物館
圖書館
民眾藝術館
全民健身中心(體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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