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成本

農產品生產成本

農產品生產成本是指生產一定量農產品耗費的物質費用和勞動報酬的貨幣表現。是制定農產品收購價格的最低經濟界限,調整農產品收購價格的重要依據,是衡量農業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經濟指標,同時,也是搞好農業地區布局的重要參考。農產品生產成本按產品類別分,有農作物生產成本、林業生產成本、山林作物生產成本、牧業生產成本、漁業生產成本等; 按成本範圍分,有個別成本、地區成本、社會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產品生產成本
  • 分類:經濟學術語
  • 定義:支出的費用的總和
  • 構成:生產者花費在生產資料上的費用
簡介,構成部分,

簡介

生產者生產一定種類和數量農產品所支出的費用的總和。

構成部分

構成主要有兩部分:①生產者花費在生產資料上的費用。即生產資料資金耗費,稱為物化勞動成本要素。它是生產過程中轉移到產品中的生產資料價值 c的貨幣表現,包括:種子、肥料、農藥、燃料、電力及飼料等消耗的費用;生產和管理用固定資產的折舊費和修理費;小農具的購置和修理費;產品的包裝和運輸費用等。②生產者花費在農業勞動力上的費用。即生活資料資金耗費,稱為活勞動成本要素。相當於生產過程中勞動者所創造的價值(v+m)中生活資料耗費(v)的貨幣表現。使用本單位的勞動力由所耗勞動力的再生產費用構成,或由所付工資構成。此外,在生產單位的農產品成本核算中,為生產租入設施支付的租金和貸款支付的利息等(m的一部分),也計入成本。
種類基本形態有兩種:①個別成本。各個農業生產單位當年的成本或若干年內的平均成本。是農產品個別價值中 c+v部分的貨幣表現。核算個別成本是為了通過各個別成本之間,或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之間的比較、分析,找出成本高低的原因,以改善本單位的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措施,提高資金的利用效果,獲得更多的盈利。②社會成本。是社會範圍內的成本。其實質是農產品社會價值中c+v部分的貨幣表現。在資本主義條件下,農產品的社會價值由劣等地上的農產品社會價值決定,因此劣等地上的農產品成本就是農產品的社會成本。對社會主義條件下農產品社會成本的確定,中國經濟學界有不同意見。有的人主張以劣等地的農產品價值為社會價值,有的人則主張以中等地的農產品價值為社會價值。計算農產品社會成本是為了給國家在全國範圍內配置生產、推廣技術措施、規定或調節農產品價格提供依據。除上述兩種基本形態外,農產品成本還可以分為多種成本形態,如:①企業成本和地區成本。前者指企業內某一類生產的產品成本,某一塊土地上作物的成本,或某一群牲畜的成本等;後者指某一地區各類生產的成本。②年度成本和階段成本。分別指某一年度的成本和若干年的平均成本。③完全成本和不完全成本。前者指包括物化勞動和活勞動耗費的成本,後者多指僅包括物化勞動耗費的成本;也有人把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合稱為完全成本,把生產成本稱為不完全成本。此外,還可以劃分為產品成本和作業成本;計畫成本和實際成本;年度成本和季節成本;產品成本和部門成本等。
活勞動耗費計算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學界對農產品成本中的活勞動耗費計算爭論頗多。爭論的主要問題有:①生產農產品的活勞動耗費是否應計入成本。多數人認為,活勞動耗費是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費用,應當計入成本;少數人認為,在實行勞動日計酬的制度下,只有物化勞動耗費屬於生產農產品的費用,農產品的價格與上述費用的差額成為社員收入,因此農產品成本中不包含活勞動耗費的部分。②活勞動耗費如何計入成本。在中國農村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時,有人主張按生產隊勞動日分配值計算;有人主張按補償工作日所耗活勞動的再生產費用即必要生活費用計算;也有人主張按當地國營農場平均日工資計算。另外,有人主張採用兩種核算標準,即核算個別成本用勞動日分配值計算,核算社會成本用社會平均勞動報酬(統一工價)計算。中國農村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以後,實行農產品成本核算的單位一般是按補償工作日(標準勞動日)所耗活勞動的必要生活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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