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開發綜合資金審計即“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開發綜合資金審計
- 所屬學科:審計學
農業開發綜合資金審計即“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農業開發綜合資金審計即“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是財政安排,並引導社會和農民自籌資金投入,直接用於扶持農業生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一項專項資金,是中國財政支農的重要形式。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環節:1.項目立項;2.項目建設;3.項目驗收;4.項目管護 審計方法主要有:(一)召開座談會;(二)現場勘察;(三)分析評價;(四)檢查項目建設...
農業部組織實施的專項資金審計,審計署駐農業部審計局根據需要進行抽審,在審計項目完成後根據各省、區、市農業主管部門上報的審計報告寫出綜合審計報告,報農業部領導審定後印發各省有關農業主管部門,並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地方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專項資金審計,由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後下達審計意見...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效益審計法即通過“四查四看”進行審計。主要內容 1.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等管理程式是否規範,主要從開發主管部門的項目計畫人手,重點審查項目庫的建立是否合理,項目的選擇是否符合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投資的方向。2.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況,看資金使用的...
農業資金來源審計是對農業企業資金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規性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由國家撥給的資金是否保持完整。(2) 以何種方式自籌資金,自籌資金在全部資金中所占比重是否逐年有所增加。(3) 能否適應大力開展多種經營、積極發展商品經濟、促進農業生產現代化的客觀形勢。(4) 在吸收外部投入的資金,...
涉農資金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或部門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履行其職責時所管理和使用的涉農資金的情況進行審查與評價的活動。涉農資金具有範圍廣、層次多、專業性強和涉農利益直接等特性,由於上述特性就決定了涉農資金審計的若干特點,主要有:涉農資金審計延伸力度要求高;涉農資金審計風險大;涉農資金審計涉及領域...
審計機關對農業專項資金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農業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專項資金,包括預算安排的農業專項支出,預算外農業專用資金,政策性農業專項貸款,以及外資運用農業項目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專項資金審計,是指...
綜合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本地區農業資金審計的基本情況,農業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效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對巨觀調控問題的分析、建議及其被採納情況等。第七條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農業資金審計工作應加強領導和督促檢查。第八條本規定由審計署負責解釋。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機關可根據本規定,...
農業開發資金效益審計 農業開發資金效益審計是指對農業資金的籌集、來源、立項、撥付、管理、回收效益情況進行審計。
六大涉農工程資金審計 六大涉農工程資金審計即對三農資金中的六項(農業綜合開發,生態林建設,人畜飲水解困,環境綜合治理,農村飲水安全、病險水庫加固)資金的撥入支出進行審計,以督促資金到位及防範資金被侵占,挪用等情況發生。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專項審計管理辦法》的通知 農財發〔2015〕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部機關各司局、派出機構,部直屬各單位:為進一步改進我部部門預算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推進部門預算項目專項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我部...
農業流動資金審計是指對農業企業流動資金定額、周轉、管理和流動資產價值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所確定的流動資金定額是否合理,是否嚴格按銷售收入資金率(漁業按銷售成本資金率)核定,各單位是否有超儲積壓物資;(2)審查那些流動資產難以全部自理的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所墊付的化肥、農藥等流動資產,能否...
農業資金效益審計 農業資金效益審計是指對財政投入的農業生產資金的效益情況進行審計。
農業貨幣資金審計是指寸農業企業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實性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是:(1)審查庫存現金。盤點庫存現金的上有數,來驗證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對存現金進行盤點,應採取突擊性盤點,對左點出結果與帳面結存數不符的要查明原因;(2)審查現金日記帳。審查現金收付業務生否貫徹...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實施方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勘察設計、工程預決算審計等支出;(三)工程監理費;(四)科技推廣費;(五)項目管理費;(六)土地治理項目工程管護費;(七)貸款貼息;(八)國家農發辦規定的其他費用。第十八條 本辦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的項目管理費由縣級農發機構按土地治理...
第二十六條市和開發縣人民政府審計部門應當按照職責,每年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進行檢查審計。第二十七條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機構應當公開辦事程式,接受社會監督。對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中違法行為的舉報,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並按照各自的職責,對舉報事項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項目申報單位或者...
(七)資金管理情況。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制度和“專人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實行情況;資金預決算和會計核算情況等。(八)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項目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資金和項目公示制、工程管護制度執行情況;對上級財政部門竣工項目驗收提出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以下簡稱開發縣)年度審計...
部門和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第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一)財務計畫或者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二)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三)國有資產的真實、完整和保值增值。(四)綜合或專項的經濟效益。(五)農業專項資金(含配套資金)...
為了適應新階段農業和農村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提出以下意見。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的目標和任務(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的目標。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要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核心,以增加資金投入為保障,以強化管理、合理使用為手段,最終實現資金投向合理,管理...
本書系統梳理了農業農村審計中常用的違規行為。分為違反農業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核算法規行為、違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法規行為、違反農機補貼專項資金管理法規行為等十一種類型。每種違規行為還細分為若干具體的問題,內容覆蓋面十分廣泛。同時,還根據最新的法律法規,針對每種違規行為編輯整理了定性表述及適用法規,為審計...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實施方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勘察設計、工程預決算審計等支出;(三)工程監理費;(四)科技推廣費;(五)項目管理費;(六)土地治理項目工程管護費;(七)貸款貼息;(八)國家農發辦規定的其他費用。第十八條 本辦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的項目管理費由縣級農發機構按土地治理...
農業科技三項費用審計是對農業新產品試製、中間試驗、科學研究三項補助費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審查新產品試製計畫、預算是否正確合理,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規;(2)審查費用支出的合規性,是否有挪用或轉移資金的行為;(3)審查帳務處理及有關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4)審查項目的進度是否按計畫執行,項目質量是否...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實施方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勘察設計、工程預決算審計等支出;(三)工程監理費;(四)科技推廣費;(五)項目管理費;(六)土地治理項目工程管護費;(七)貸款貼息;(八)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費用。第十九條 本辦法第十八條中規定的項目管理費由縣級農發機構按單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自願申報、社會公示、科學決策、使用監督制度。第二章 管理職責及分工 第六條 區農業主管部門是專項資金的業務管理部門,區財政主管部門是專項資金的監管部門。區審計、監察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項目資金進行監督。區政府成立區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領導...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農業綜合開發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必須依法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制度。第十七條 審計機關依法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進行審計。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審計管轄範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可以直接進行審計,但是應當防止不必要的重複審計。第三章 開發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
第十一條 財政有償資金呆賬的會計處理,按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財政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的管理,嚴格認定條件,及時申報審批,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第十三條 對於不符合規定條件、沒有確鑿證據和弄虛作假核銷財政有償資金呆賬等違規違紀行為,應當及時予以...
第十一條 納入農業綜合開發扶持範圍的項目,必須符合農業綜合開發的立項條件;投入和產出比較效益高;有資金配套能力和還款保證;當地幹部和民眾有較高的開發積極性。 第十二條 土地治理項目要符合土地利用規劃,有明確的區域範圍,按流域或灌區統一規劃;項目區水源有保證,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
2.教育專項審計調查。由省審計廳統一組織對2009年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調查。2010年10月底前完成。3.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審計。對2009年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進行審計,重點檢查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情況。揭露和查處各種違規違紀問題,提出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提高投資效果。2010年6...
分析性覆核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分析,主要目的是發現異常事件和數據,是審計人員進行綜合判斷的基礎。對分析中發現的差異,特別是對異常變動進行調查,必要時要適當追加審計程式。存在問題 ( 一) 審前調查了解和準備不充分,對專項資金的“ 專項性” 不熟悉。內部控制測評、重要性水平確定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