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農業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1996年09月13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9月13日
- 頒布單位:農業部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農業部發布。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農業部發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結合農業系統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農業系統(包括農業、畜牧、水產、農墾、農機、鄉鎮企業系統管理部門及其所屬單...
鄉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按照1990年農業部令第17號《鄉鎮企業系統內部審計暫行規定》執行。第八條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審計機構對前條所列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一)資金、財產的驗證和使用管理情況;(二)財務收支和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三)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四)承包契約簽訂和履行情況;(...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農業部內部審計工作經費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業部內部審計工作經費,是指由部門預算安排,用於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資金監管等工作的經常性財政專項業務經費。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設有獨立內部審計部門的有關...
農牧漁業“豐收計畫”農業技術推廣基金暫行管理辦法 關於“九五”期間“溫飽工程”補貼辦法和實施要求的通知 農業專項資金審計實施辦法 農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人事 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與晉升暫行規定 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實施辦法(試行)關於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定編後補充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
內部審計職能是指內部審計本身所固有的內在功能,並反映出內部審計的本質。內部審計的職能隨著審計目標的變化而變化,並為實現審計目標服務。理論界對企業內部審計內涵的研究表明,企業內部審計採用系統化、規範化的方法,以獨立、客觀的態度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進行檢查和評價,並在此基礎上以改進建議等方式提供...
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組織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協助做好農業補貼相關工作;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系統財政支農項目資金審計監督;指導全縣農業農村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組織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協助做好農業補貼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系統財政支農項目資金審計監督,指導全區農業農村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審計處。負責廳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系統財政支農項目資金審計監督。指導全省農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機構沿革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是江蘇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機構職責 根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工作;指導、監督農業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七)對外經濟與科教科(外來物種管理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
承擔市級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監督管理預算執行;負責機關日常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和系統支農項目、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審計;指導全市農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局系統項目的統計、申報和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指導並監督全系統財務、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財政撥付的扶持農業企業發展的各類資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局系統內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
負責全市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綜合指導工作;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引導鄉鎮企業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指導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鄉鎮企業統計工作;擬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縣域...
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等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對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對外合作處。 參與擬訂農業對...
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四)科技教育科(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與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承擔實施科教興農...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九、與縣(區)黨委、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
十四、機關黨委(監督審計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對口聯繫幫扶、志願服務和走基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現任領導 局長:饒舜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22日,被農業農村部表彰為”全國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先進集體“。地圖導航 ...
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會同相關部門申報農業項目,組織推動農業各類項目政策的實施並監督落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項目資金的稽查工作;監督檢查農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財務管理等情況,跟蹤監測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實施意見;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監督管理工作;參與...
指導開展農業創業創新工作。(五)計畫財務科(審計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農業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六)鄉村產業發展與對外經濟合作科(縣域經濟科與其合署辦公...
監督、驗收工作;負責呼倫貝爾市農牧業資源區劃工作;研究提出呼倫貝爾市有關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編制本級農牧業系統各行業的財務年度預算、決算;管理局機關財務核算及本系統各行業的各項資金;負責農牧業系統內部審計和統計工作;負責國內外農牧業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項目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