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

《農業部關於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是農業部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
  • 類別:部門規章
  • 發布單位:農業部
檔案全文
農市發[20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農業廳(局、委):
連鎖經營作為當今世界商品流通和服務業中最具活力的經營方式,目前在我國已經得到積極推廣,並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近年來,我國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在一些地區已經起步,並取得了初步進展。但總的看,發展水平還很低,突出表現在連鎖經營企業少、規模小、規範化程度低。為了適應我國加入WTO後日趨激烈的農產品和農資市場競爭,提高流通的現代化水平和效率,必須積極引導、大力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重要意義
連鎖經營是通過對若干零售企業實行集中採購、分散銷售、規範化經營,從而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一種現代商品流通方式,主要有直營連鎖、特許連鎖、自由連鎖等類型。實行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範和統一銷售價格等是連鎖經營的基本規範和內在要求。發展連鎖經營不僅是流通業態的變革,而且對我國農產品和農資生產逐步走向規範化、現代化也具有積極的影響。
當前,我國農產品和農資流通面臨著新的形勢。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農產品買方市場形成,競爭加劇;人民生活步入小康,農產品消費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農資零售網點以個體經營為主,數量眾多,不利於控制農資進銷渠道,質量難以保證;農資市場主體規模小、經營分散,相互缺乏合作與聯合,市場競爭力弱;加入WTO後進一步擴大開放,農產品和農資面臨國際市場的衝擊等。這些都對農產品和農資流通提出了新的要求。從實踐看,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有利於實現生產與市場的有效對接,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效率;有利於促進規模經營,壯大市場主體,提高競爭力;有利於規範流通秩序,保證農產品和農資的質量。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重要意義,把引導、扶持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好。
 二、從實際出發,積極引導和推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
 農產品實行連鎖經營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客觀條件。2002年全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接近1000美元,其中大中城市和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更快一些。這些地區的居民生活水平較高,工作和生活節奏快,對方便、快捷的超市食品需求不斷擴大,客觀上具備了實行農產品較大規模連鎖經營的條件,應該大力發展。其他地區可以有選擇地進行連鎖經營的試點,以積累經驗,培養人才,逐步推進。
 各類農業生產資料,每年、每個生產季節都有大量而且相對穩定的需求,實行連鎖經營一般不受地域和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可以大力發展。
 發展連鎖經營是企業為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而選擇的一種行銷組織形式,必須尊重客觀經濟規律,堅持以市場為取向,由企業自主決策和運作。在推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中,要注意把握好幾個條件:一是企業要有相當的經濟實力。連鎖經營依靠規模效益盈利,沒有大量的資金投入,開設的連鎖門店數量達不到一定規模,經營總額和效益很難上去。二是要有先進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和過硬的管理隊伍。連鎖經營實行集中配送、分散銷售,在人、財、物、信息管理等方面對企業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須要有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現代化的管理手段,特別是要有一支懂經營、會管理的中高級管理人才隊伍。三是要有一定知名度、信譽度的企業品牌。連鎖經營在相當程度上是品牌經營,既靠品牌吸引消費者,打開市場,也靠品牌吸引供貨商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沒有品牌,難以做大做強連鎖經營。四是每一個連鎖店的開設,在方位、地址的選擇,目標市場和消費者群體的鎖定方面,要慎重決策,充分考慮到原有商業網點布局及其經營特點、消費水平和購買習慣等因素,權衡利弊,充分論證,避免盲目投資。
農產品連鎖經營要根據各種農產品生產與消費的特點,循序漸進,逐步擴大經營範圍。一般說,經過工業加工的農產品最適宜連鎖經營,如各種蔬果飲料、罐頭食品、醃製食品、糧食製品、糖果製品等;經過分級、包裝、保鮮處理的生鮮農產品,如水果、冷凍魚肉、茄果類和根莖類蔬菜等也比較適宜連鎖經營;葉菜、活家禽、活魚等產品搞連鎖經營的難度相對大一些,必須結合實際,合理規劃和布局。
農資連鎖經營要將農資銷售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緊密地結合起來,通過有效的技術服務帶動農資銷售。農資連鎖店經營人員應具備一定的農業技術知識,具有指導農戶正確使用農資並傳播先進適用技術的能力。在經營品種上要突出科技含量較高的名、特、優、新農資產品。
三、分類指導,促進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健康發展
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各地農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爭取為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在實際工作中,要注意引導和推動以下各類企業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
農業技術服務部門所辦企業。多年來,從上到下農業技術服務部門建設了一批從事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商貿活動的企業,設立了不少經營網點。各地農業部門要引導和鼓勵這些企業積極創新,轉變行銷方式,本著先易後難、從小到大、逐步推進的原則,積極探索和發展連鎖經營。尤其是為廣大農民服務的種子、農機具、農藥、農膜、化肥、飼料等農資供應銷售,要依靠基層農業技術服務體系,積極發展連鎖經營,改變目前單店經營為主、商品質量無保障、售後服務不規範、市場開拓能力不強的狀況,逐步建立起現代化的行銷模式。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一般經營規模較大,有一定經濟實力,並且與生產基地和農民聯繫緊密,市場開拓能力強。實踐證明,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具備較好的條件。要鼓勵各類龍頭企業發揮自身優勢推行連鎖經營。支持流通型龍頭企業直接領辦連鎖超市或連鎖商店,支持加工型企業配合連鎖經營,搞好農產品和農資的集中配送。
鄉鎮企業。與農產品和農資流通、加工有關的鄉鎮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積極參與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既可以成為加盟店,也可以成為供貨商或配送中心,條件好的企業還可以領辦連鎖企業。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當前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各級農業部門要引導農民積極發展各種專業合作組織,使生產同類產品的農民組織起來,按照連鎖經營的需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形成批量,統一向連鎖經營企業直供直銷農產品。
農產品批發市場。批發市場貨源集中,品種齊全,具有持續供貨能力,集中採購的成本低,發展連鎖經營有優勢。要積極引導各地的農業部定點批發市場拓展業務範圍,參與農產品連鎖經營。近期可大力發展農產品配送中心,為其他連鎖經營企業搞好配送服務,或依託批發市場引進配送企業,培育農產品配送產業;有條件的批發市場可以直接投資建立連鎖經營企業,依託批發市場從事農產品連鎖經營。
各地農業部門還可以通過組織舉辦一些農產品產銷洽談活動,邀請連鎖經營企業、配送中心和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專業合作組織參加,協助他們加強業務溝通,密切產銷聯繫,為農產品連鎖經營的發展提供服務。
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在我國是一件新生事物。各地農業部門要注意調查研究,發現和總結典型經驗,加強指導。
農業部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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