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關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從2010年起,連續三年在高等醫學院校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
基本信息,背景,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實施辦法,

基本信息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是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衛計委等決定,從2010年起,連續三年在高等醫學院校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背景

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對改善城鄉居民健康水平和降低醫療費用具有重要作用,是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的基礎工程,是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基礎環節,是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本途徑。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加快建設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提高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在總結我國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和發展經驗的基礎上,特制定本規劃。
當前,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執業醫師尤其是全科醫師數量嚴重不足。據中國衛生統計年鑑,我國約有6萬名執業範圍為全科醫學的執業(助理)醫師,僅占執業(助理)醫師總數的3.5%,遠低於國際上30-60%的平均水平,其中,中醫類別全科醫師數量更為不足。我國農村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基層,合格的醫療衛生人才更為短缺,仍有部分鄉鎮衛生院無執業醫師,24%的鄉鎮衛生院沒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二是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素質不高。我國鄉村醫生大多學歷不高,56.7%的鄉村醫生不具備報考國家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資格。鄉鎮衛生院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衛生技術人員不足2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人員不足4%。基層醫生難以取得城鄉居民的信任。
三是基層醫療衛生隊伍不穩定。由於社會認同度低,職業發展路徑不清晰,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和科學的績效考評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難以吸引和穩定人才,條件較為艱苦的山區、民族地區和貧困邊遠地區尤為突出。2003-2007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流失的正高、副高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分別占在崗相應職稱人員總數的35.7%、10.1%、9.5%,嚴重削弱了基層醫療衛生隊伍的力量,制約了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四是缺乏機制制度保證和配套政策。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培養培訓尚未建立科學規範的體系和制度,低水平重複培訓多,政府投入效果有待提高。同時,尚未建立人員準入、評價與退出制度,人才使用和管理政策不配套。一方面培養的人才“下不去”,也“留不住”;另一方面現有在崗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學習欲望低,水平難以讓老百姓信任,導致業務量少,形成惡性循環。

總體目標

合理規劃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力資源,逐步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制度,培養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醫生,形成一支數量適宜、質量較高、結構合理,適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需要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目標的實現。

主要任務

⑴健全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制度。逐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學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制度,到2020年,通過多種途徑培養30萬名全科醫生,基本滿足“小病在基層”的人力資源要求。
⑵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大力吸引高等醫學院校(含中醫藥院校,下同)畢業生和優秀醫療衛生人才下基層。健全各類對口支援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鼓勵高素質人才服務基層。
⑶健全人才激勵和約束機制,創新人才管理和使用政策,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使合格人才在基層“用得好、留得住”;建立人員的退出機制,使不合格人員“出得去”。

  

實施辦法

關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發改社會〔2010〕561號),現就2010-2012年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從2010年起,連續三年在高等醫學院校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二、省級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本地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需求,於上年11月份前確定下一年度定向單位和崗位數,提出各類免費醫學生需求數量計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衛生、發展改革部門確定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的學校,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與學校簽署免費醫學生培養協定。
三、免費醫學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專科兩種,以5年制本科為主,3年制專科主要面向鄉鎮衛生院以下的醫療衛生崗位。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培養工作主要由舉辦醫學教育的地方高等學校承擔,可舉辦農村班,也可將免費醫學生納入普通班。免費醫學生經過5年或3年的學習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不能正常畢業的免費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四、訂單定向培養計畫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畫,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規模。免費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對參加高考統一錄取的考生,單列志願、單獨劃線錄取。
五、免費醫學生在獲取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定,承諾畢業後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免費醫學生在學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
六、免費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學費、住宿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生活費補助標準由各省結合實際確定,原則上不低於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在醫療衛生支出中統籌落實。國家分三年為中西部每個鄉鎮衛生院培養一名擬從事全科醫療的5年制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其中2010年招收5000名免費醫學生),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優先用於免費醫學生的生活費補助。
七、免費醫學生按全科發展方向培養,承擔培養任務的學校要根據農村衛生工作需要,制訂教學計畫,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突出臨床能力培養,適當增加中醫學(民族醫學)教學時數和計畫生育技術相關內容。
八、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應按照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定,到生源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聘用契約,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契約管理。免費醫學生在協定規定的服務期內,可在本省(區、市)農村基層衛生機構之間流動。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未按協定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同時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具體辦法由省級衛生、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並建立免費生的誠信檔案。
九、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按有關規定參加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等培訓,並完成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十、各有關地區、部門和學校要切實負起責任,紮實工作,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各地衛生、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採取有力措施,對從事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的免費醫學教育畢業生給予積極的鼓勵和支持,為免費醫學教育畢業生到基層衛生醫療單位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把免費醫學教育各環節各方面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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