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衛生部關於印發《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
衛人發〔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已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
(2011—2020年)
目錄
序 言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二)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三)大力開發醫藥衛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四)加強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五)統籌推進其他各類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三、制度與機制創新
(一)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二)建立全科醫師制度
(三)建立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制度
(四)完善村級衛生人員管理制度
(五)建立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化制度
(六)強化醫藥衛生人才投入機制
(七)創新醫藥衛生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八)創新醫藥衛生人才使用評價機制
(九)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十)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四、重大工程
(一)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支持計畫
(二)醫學傑出骨幹人才推進計畫
(三)緊缺專門人才開發工程
(四)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五)醫師規範化培訓工程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落實重點任務
(三)建立評估機制
(四)營造良好環境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支撐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制定本規劃。
序言
健康是人全面發展的基礎,關係千家萬戶幸福。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醫藥衛生人才是推進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維護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
改革開放後,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取得顯著成就,醫藥衛生人才規模不斷擴大,人才質量不斷提高,人才結構得到改善,人才效能明顯提高。2009年我國衛生人員總量已達778萬人,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1.75人、註冊護士1.39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0.53人。然而,面對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新形勢,尤其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新任務,以及國際人才競爭的新特點,我國醫藥衛生人才總量仍然不足,素質和能力有待提高,結構和分布尚不合理,政策環境亟待完善,特別是基層衛生人才嚴重短缺,難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今後10年,是我國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深入發展,以及人口快速老齡化,將帶來新的挑戰;一些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還嚴重威脅人民民眾健康;環境污染、職業危害、食品與藥品安全等公共衛生問題進一步凸顯,使我國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任務更加艱巨,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迫在眉睫。因此,必須加快實施人才強衛戰略,突出我國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機制創新,完善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政策,推進醫藥衛生人才全面協調發展,為人民健康、國家強盛提供強大的醫藥衛生人才支撐。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落實我國人才強國戰略的總體要求,突出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大力推進醫藥衛生人才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實現醫藥衛生人才全面發展,為加快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醫藥衛生人才保證。
基本原則
——促進發展,強化基層。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要求,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為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夯實人才基礎。
——最佳化結構,提高素質。統籌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人才資源,最佳化醫藥衛生人才專業結構,改善醫藥衛生人才區域與城鄉分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進一步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
——完善制度,創新機制。營造促進套用型人才與研究型人才協調發展的政策環境,創造有利於醫藥衛生人才發展的新機制,調動積極性,激發創造力。
發展目標
到2020年,造就一支數量規模適宜、素質能力優良、結構分布合理的醫藥衛生人才隊伍,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為加快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醫藥衛生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到2015年,衛生人員總量達到953萬人,比2009年增長175萬人;到2020年,衛生人員總量達到1255萬人,比2015年增長302萬人,人才規模基本滿足我國人民民眾健康服務需求。
——醫藥衛生人才結構與分布進一步最佳化。到2020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達到2.10人、註冊護士達到3.14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達到0.83人;城鄉和區域醫藥衛生人才分布趨於合理,各類人才隊伍統籌協調發展。
——醫藥衛生人才素質與能力進一步提升。到2015年,初步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公共衛生專業人員規範化培訓和準入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進臨床醫療崗位的醫師均經過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形成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規範化培訓和準入制度;高層次人才創新能力與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全國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覆蓋率達到80%,人才綜合素質、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全面提高。
——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政策環境顯著改善。醫藥衛生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制度和機制進一步健全,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政策環境更加完善。
國家醫藥衛生人才發展主要指標
指 標
| 單 位
| 2009年
| 2015年
| 2020年
|
衛生人員總量
| 萬人
| 778
| 953
| 1255
|
執業(助理)醫師
| /千人口
| 1.75
| 1.88
| 2.10
|
註冊護士
| /千人口
| 1.39
| 2.07
| 3.14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
| /千人口
| 0.53
| 0.68
| 0.83
|
主要任務
(一)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目標: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術水平為重點,建立一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需要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到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達到387萬人,其中全科醫師達到18萬人;到2020年,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達到462萬人,其中全科醫師達到30萬人以上。
主要舉措:加強以全科醫師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以臨床培訓基地和基層實踐基地為主體,以規範與提升臨床診療能力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為重點的培訓網路。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學歷層次,為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大力開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繼續教育。研究制訂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配備標準及評價辦法;建立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激勵保障政策,鼓勵和引導醫藥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通過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縣鄉人才聯動等多種途徑,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通過設定全科醫師特設崗位等多種形式,鼓勵特設崗位醫生長期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探索建立家庭醫生制度。著力加強村級衛生隊伍建設與管理,健全鄉村醫生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衛生人員對口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制度。
(二)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目標:強化公共衛生的政府職責,按照逐步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需要,以培養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健康教育、精神衛生、婦幼保健、應急救治、采供血等專業人員為重點,大力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到2015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達到95萬人;到2020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達到118萬人,各級各類公共衛生人才滿足工作需要。
主要舉措:科學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編制,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崗位管理制度。在醫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配備專門從事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加強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開展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培訓,尤其是基層從事公共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探索建立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著力提高實驗室檢驗檢測和現場處置能力,以及應對社會衛生熱點問題的能力。探索建立等級衛生監督員制度。
(三)大力開發醫藥衛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建設目標:根據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迫切需求,有重點地分步培養醫藥衛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到2015年,註冊護士達到286萬人,藥師達到55萬人,其他緊缺專門人才同步增長;到2020年,註冊護士達到445萬人,藥師達到85萬人,各類專門人才急需緊缺狀況明顯改善。
主要舉措:大力培養與培訓護理、藥師、衛生應急、衛生監督、精神衛生、兒科醫師等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合理擴大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醫學教育規模,加強對相關領域在崗人員的專業培訓。落實國家關於護士配備的相關標準,並作為醫院評價的重要指標;切實保障護士待遇;加強專科護士和社區護士培養;探索加強助產士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加強藥師規範化培訓,完善藥師崗位培訓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以及醫院和藥店等配備藥師的相關政策。加強衛生應急骨幹人才培養,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形成一支平急結合、反應迅速的衛生應急隊伍。加強精神專科的醫療、護理及康復等專業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及衛生信息化等人才隊伍建設。
(四)加強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目標:以提升醫學創新能力和醫療衛生技術水平為核心,造就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醫學傑出人才,培養一批高技能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到2015年,培養造就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衛生監督、衛生管理、中醫藥、食品藥品與醫療器械監督等領域高層次專業人才6.2萬人;到2020年,培養和引進9.6萬人。
主要舉措:分類制定醫藥衛生各領域傑出骨幹人才培養計畫。結合國家人口健康領域科技重大專項、其他科技計畫和衛生行業科研專項等科研項目實施,以及國家和部門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建設,推動高水平科學研究和培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高水平臨床醫療機構與專業學術團體的作用,建立臨床診療和技能規範培訓基地;完善產學研醫聯合協作的研究模式與促進研究成果轉化套用的機制,大力開展高層次、創新型、複合型醫藥衛生人才培養與優秀創新團隊建設,提升國際競爭力。構建國際交流與合作平台,培養一批國際化、高水平醫藥衛生人才,引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學家、創業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認真落實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充分依託現有資源,建設好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結合人口健康領域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培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等產業創新型人才。支持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和老中醫藥專家醫術經驗繼承工作。完善“衛生部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國醫大師”等選拔機制。加強激勵高層次人才發展的制度和機制建設。
(五)統籌推進其他各類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目標: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和醫學模式轉變的需求,最佳化我國醫藥衛生人才的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統籌兼顧,推進各類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主要舉措:以適應新的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合理配置各類醫藥衛生人才。完善衛生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體系。動態調整醫學教育招生規模與結構,最佳化學科和專業設定,推動以提高素質與能力為核心的醫學教育改革。加大對優秀青年醫藥衛生人才的支持。重視科研人才梯隊建設與科研輔助人才培養。提高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加強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和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大力推進口腔醫學、臨床醫學工程和醫學康復等各類臨床人才培養,提升專業技術水平。適應新時期人民民眾的健康需求,加強健康管理、心理衛生、公共營養、老年護理、社會工作等相關人才培養。促進新興與交叉學科和專業的人才發展。
機制創新
(一)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堅持穩妥起步、逐步推開的實施原則,完善相關政策,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作為臨床醫師培養的必經階段。建立並逐步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對培訓對象、培訓基地、培訓模式、培訓內容、培訓考核和保障措施等環節實施規範化管理。參加規範化培訓人員是培訓基地住院醫師的一部分,培訓期間享受住院醫師待遇,具體由培訓基地根據情況確定,各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二)建立全科醫師制度。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全科醫師制度,為我國城鄉居民提供預防保健、診斷治療、康復及健康管理的全方位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醫師培養、使用、激勵等機制。加強全科醫師的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的體系建設。明確培訓基地的準入要求和培訓規範,加強師資培訓,通過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轉崗培訓和崗位培訓等途徑培養合格的全科醫師。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師的執業註冊、崗位聘用、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等鼓勵政策。
(三)建立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制度。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落實政府公共衛生政策,促進實現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管理制度。按照公共衛生社會公益性質,制定相關政策,吸引和鼓勵優秀醫學人才及相關專業人才從事公共衛生工作;完善各類公共衛生專業人員準入的法律法規,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強化社會公益性崗位的政府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規劃和計畫;加強公共衛生文化建設,培養顧大局、講奉獻和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
(四)完善村級衛生人員管理制度。
明確村級衛生人員工作職責和業務素質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村衛生室由政府或集體舉辦,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完善相關政策,鼓勵鄉村醫生接受業務培訓、參加學歷教育、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加強村級衛生人員準入管理。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完善村級衛生人員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政策。
(五)建立衛生管理人員職業化制度。
明確衛生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管理技能、綜合素質等要求,建立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完善衛生管理人員考核體系和評價標準,規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全面提升衛生管理專業化和職業化水平。
(六)強化醫藥衛生人才投入機制。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為醫藥衛生人才發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醫藥衛生人才的開發,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利用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貸款等投資醫藥衛生人才開發,建立多元化人才發展投入機制。統籌安排併合理使用經費,形成支持醫藥衛生人才發展合力。加強人才發展資金的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七)創新醫藥衛生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建立和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根據需求動態調控醫藥衛生人才培養規模,完善急需緊缺醫藥衛生專門人才的專業設定。發展醫藥衛生職業教育,加大各類醫藥衛生高技能人才培養,注重培養符合實際需求的複合型、套用型和交叉學科領域人才。充分發揮學術團體的作用,建立健全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利用現代技術手段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培訓機構和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並完善醫藥衛生人才培訓體系。
(八)創新醫藥衛生人才使用評價機制。
遵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律,按照衛生事業單位發揮公益作用及履行機構職責的要求,建立人員編制動態管理機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完善崗位設定管理,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原則上不低於80%,推行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健全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根據各類衛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建立健全衛生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對從事臨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論文要求,注重實踐能力;對從事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強化創新能力,鼓勵潛心研究。拓寬衛生人才評價渠道,改進衛生人才評價方式,對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學合理評價。研究建立更加注重實際貢獻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評價機制。
(九)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加強政府對醫藥衛生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推動醫藥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加大西部地區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積極探索並逐步推行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建立有利於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的人才與技術合作交流機制。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人才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的作用,完善醫藥衛生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和社會化服務,逐步建立政府主導的醫藥衛生人才公共服務體系。
(十)創新醫藥衛生人才激勵保障機制。
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為核心、以崗位職責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衛生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分配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醫藥衛生人才傾斜。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按照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核定。合理調整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探索高層次人才協定工資、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專業培訓和專業教育的支持力度。採取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設定特設崗位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經規範化培訓合格的醫生和優秀人才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建立多層次醫藥衛生人才激勵制度。
重大工程
(一)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支持計畫。
著重擴大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規模,提升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充分發揮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的示範作用,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引導各地擴大招聘規模,到2015年,招聘5萬名執業(助理)醫師,到2020年,顯著改善鄉鎮衛生院專業人員結構。加大城市社區衛生人員崗位培訓項目實施力度,到2020年,完成10萬名社區衛生人員全科醫學崗位培訓,完成10萬名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完成10萬名高等醫學院校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全科方向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以勝任崗位為目標的鄉鎮衛生院人員崗位培訓項目。實施城市對口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建立城市醫院與縣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的長期對口支援關係,促進人員雙向交流。提高鄉村醫生知識水平,加大技能培訓力度,每年對鄉村醫生進行輪訓。
(二)醫學傑出骨幹人才推進計畫。
支持培養、引進高水平臨床人才、研發人才和複合型管理人才。在國家優先發展學科和國際科技前沿領域,重點支持100個優秀創新團隊。加大對重點單位、重點科研基地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建立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信息庫,搭建將人才送出去和引進來的國際人才服務平台。到2020年,醫藥衛生科研人才總量達到10萬人年。在有關科技計畫項目方面,加大對我國醫藥衛生科研工作作出傑出貢獻的科研人才的資助力度。
(三)緊缺專門人才開發工程。
針對新時期發展的迫切需求,通過對現有人才的專業培訓,開發醫藥衛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對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中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到2015年,培訓3.5萬人;到2020年,培訓10萬人。開展公共衛生人員培訓及臨床執業醫師的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到2015年,培訓2.5萬人;到2020年,培訓5萬人。加強衛生監督人才隊伍建設,到2015年,培訓4.6萬人;到2020年,培訓6.5萬人。加強食品藥品監督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到2015年,培訓5.5萬人;到2020年,培訓11萬人。加強臨床專科護士、康復治療人員培訓,到2015年,培訓4.5萬人;到2020年,培訓9萬人。加強藥師隊伍建設,到2015年,培訓16.5萬人;到2020年,培訓33萬人。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崗位培訓,每3年輪訓一次。
(四)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縣級中醫臨床技術骨幹培訓項目、農村在職在崗中醫藥人員中醫專業大專學歷教育,以及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到2015年,培訓6.65萬人;到2020年,達到13.3萬人。開展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和民族醫藥骨幹培訓,到2015年,培訓1500人;到2020年,培訓3000人。開展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和基層老中醫藥專家臨床經驗繼承工作,到2015年,為8700位老中醫藥專家遴選1.74萬名學術繼承人;到2020年,為1.65萬位老中醫藥專家遴選3.3萬名繼承人。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能力建設,到2015年,完成500箇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點、1000箇中醫藥優勢特色基地和1100個名中醫及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建設工作;到2020年,名中醫及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建設達到2200個。
(五)醫師規範化培訓工程。
通過委託培養、定向培養和培訓基地招收等招錄方式,對將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醫學畢業生進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培養合格的臨床醫師;通過委託培養和定向培養,對醫學畢業生、在崗工作人員進行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管理,逐步完善培訓模式和培訓制度。到2015年,培訓20萬名住院醫師,4000名公共衛生醫師;到2020年,培訓50萬名住院醫師,1萬名公共衛生醫師。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衛生部黨組統一領導下,衛生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巨觀指導,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和督促落實機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醫藥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將人才隊伍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衛生人才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落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把衛生人才工作列入本地區人才工作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統一部署,積極做好衛生人才工作。
(二)落實重點任務。
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和單位要以規劃的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為重點,制定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方案和重大工程實施辦法,明確分工和時間進度,組織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完善運行保障機制,強化責任,細化步驟,協作配合,確保規劃的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三)建立評估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各項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等督促落實機制。建立醫藥衛生人才信息平台和資料庫,建立監測指標體系,健全人才資源監測統計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評估方案,開展規劃實施的過程評估。2015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0年組織開展終期評估。
(四)營造良好環境。
廣泛宣傳實施醫藥衛生人才規劃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於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完善保護醫藥衛生人才和用人主體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形成有利於醫藥衛生人才隊伍發展的法制環境。營造推動人才發展的政策環境、社會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促進規劃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