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工業

農村工業一般指本詞條

鄉鎮工業是農村鄉及同級鎮所興辦的工業企業的總稱。它是農村集體所有制工業的一種經濟形式。近幾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鄉鎮工業不僅包括鄉及同級鎮興辦的工業企業,同時也包括鄉轄隊 (或村) 興辦的工業企業和村民聯營的工業企業及個體工業企業。鄉鎮工業主要從事農副產品加工、建築、採礦、農機具製造與修理等生產經營活動,其主要服務方向為:為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服務,同時為大工業協作配套,並生產部分出口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工業
  • 舉辦:各種農民集體合作、個體工業企業
  • 又稱:農村工業
  • 興辦時間 :20世紀80年代前期
簡介,產業特點,概述,農村性,密集性,適應性,發展過程,地位作用,

簡介

鄉鎮工業指中國行政管理體系中縣以下所辦的工業,包括鎮辦工業、鄉辦工業、村辦工業、合作經營工業及農村個體企業。具有以集體所有制為主的多種經濟成分,一般企業規模小,但因數量多,故相對容納的勞動力較多,產品的生產和經營以市場調節為主,有較大的靈活性和生命力。從20世紀80年代初起,中國鄉鎮企業發展迅速,1986年從業人數占全國農村勞動力總人數的12%,工業產值占全國工業生產總值的五分之一強,成為中國工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鄉鎮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活動涉及各個產業部門,主要門類有: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化肥、農機具製造及飼料加工等,為人民生活服務的食品、服裝、造紙、紡織等農副產品加工,為大工業服務的採礦和原材料初加工,為加工工業服務的產品生產與協作,為基本建設服務的建材生產與建築經營,以及為出口服務的手工藝品生產等。因地制宜合理地發展鄉鎮企業,有利於充分利用當地的自然資源,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產業特點

概述

60年代以前,鄉鎮工業企業普遍規模小,技術管理水平低。進入70年代後,一些產品較為定型或生產規模擴大的鄉鎮工業企業,逐漸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和管理方法,產品水平顯著提高,暢銷國內外的工業品日益增多。80年代前半期,鄉鎮工業門類增加,已遍及中國現行工業部門分類的15個行業,產值比重較大的有機械、建材、紡織、化工、食品、煤炭等行業。各行業企業的規模、技術、管理水平差異懸殊。雖然有一批生產技術管理水平先進的千人工廠,但大部分是技術管理水平正在提高的僅有幾十或幾百人的工廠;亦有相當多的作坊和前店後廠式的企業。但無論屬於何種水平的鄉鎮工業企業,均具有三個共同特點:

農村性

企業屬於農民集體或個人所有,從業人員主要是務工農民,各自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接受國家計畫指導、巨觀管理控制和遵守政策法令的前提下,有權進行自主經營

密集性

現階段興辦的絕大多數鄉鎮工業企業都有解決農村剩餘勞力的動因。為此,企業的非關鍵生產環節採用土設備和手工操作多。這對一些當地傳統產品的生產,更能保持產品特色和發揮勞力優勢。

適應性

企業產供銷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是受市場調節支配,凡能生存和發展的鄉鎮工業企業,大都在市場、經營和企業管理方面形成了自己的開發經營方式,有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和掌控市場的先機。

發展過程

1949年後,鄉鎮工業在中國農村手工業的基礎上,經過30多年的曲折發展,逐漸成為一支重要的工業力量。中國農村手工業的歷史悠久,長期依附於農村自然經濟。建國初期,全國農村專營、兼營手工業者有1000多萬人,1951年加入農業生產合作社後,以他們為骨幹,逐漸產生一批為生產、生活、外貿出口服務的傳統工藝“廠”。這些附屬於農業合作社的手工業作坊,便是鄉鎮工業的前身。據1954年調查,商品性手工業產值24.9億元。1958年,在實現“農村工業化”、“人民公社工業化”的口號下,原屬農業社的全部工廠、作坊被收歸公社所有,從手工業社轉歸公社約3.5萬個合作企業,加上地方國營下放一批企業和平調社員部分收入興辦的一批企業,共有公社企業約260萬個,產值約62億元。到1963年底,企業數和產值分別減少到1.1萬個和4.2億元。“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國營工廠正常生產受到破壞,一些工業產品奇缺,農村公社、大隊又興辦了許多工業企業。1970年,國家為加快農業機械化的步伐,用扶持人民公社的資金,幫助社隊建立了一批農機修造廠,1976年全國社隊工業產值已達243億元。隨著“文化大革命”的結束,特別在1978年以後,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扶持鄉鎮工業發展。例如,對新辦的和某些地區、行業的鄉鎮工業企業予以減免工商所得稅;為糾正和防止農村基層黨政機關對鄉鎮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在農村普遍實行了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並完善了集體工業企業的經濟責任制;允許農民和集體的資金不受地區限制地流動,鼓勵農民和集體投資興辦各種企業;要求各級計畫、物資財政、銀行和交通部門,把鄉鎮工業立上戶頭,給予指導和支持;要求各產品歸口管理部門在行業發展規劃、產品質量標準及技術鑑定、生產技術要求、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對鄉鎮工業進行統一安排,並保障其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產品銷售及利潤分配方面的自主權不受侵犯,等等。這不僅促進了原有社隊工業的發展,而且部分農民聯營的合作工業企業、其他形式的合作工業企業和個體工業企業也得到迅速增加。為了能夠反映這一發展狀況,1984年,“社隊企業”改名為“鄉鎮企業”。1985年鄉鎮工業產值已達1827億元,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20%。

地位作用

鄉鎮工業是中國農村80年代崛起的新興產業,它正在國家確定的關於“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方針指導下,不斷自我完善,茁壯成長。
中國鄉鎮工業發展歷程的前20年,由於“左”的思想干擾和政策措施、經營形式、管理水平、社會條件的限制,絕大多數企業的經濟效益差,且被視為農村副業,作用不明顯。1978年以後,鄉鎮工業企業的素質和生產能力普遍不斷提高,已成為農村的支柱產業,被人們視為振興農村經濟的必由之路。它與城市工業之間的相互依存、補充和共同發展的關係,也逐漸被人們重視。在建設中國式的社會主義事業中,它表現了以下作用:①是容納農村剩餘勞力的理想場所。農村人口增長和商品經濟發展,使剩餘勞力大量增加。扶持、幫助、指導農民興辦鄉鎮工業企業,即可在占地不多的情況下容納大量勞力,而且,就業人員可以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從而也是促進農村分工分業、改變農村單一經濟結構的理想門路。②是強農富民的農村支柱產業。鄉鎮工業企業除了可以使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外,還用獲得的利潤支援農業實現現代化、投資鄉村公共事業、增加集體農民的分配和農民的集體福利;鄉鎮工業中的化肥、農藥、農機具、小水電、小採礦、飼料及各種農副產品加工等工業企業,為農業生產提供大量的生產資料,為農副產品開闢使用途徑和打開銷路,為農村居民提供必需消費品等。這些好處,不僅隨鄉鎮工業企業的迅速發展不斷增加,而且相應地減輕了國家對農村建設的投資,同時還帶動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③是城市工業的重要夥伴。鄉鎮工業立足於當地資源,已有一批企業能生產數百種名優產品,絕大多數企業為國營工業拾遺補缺、加工配套,這對改善中國工業布局和增強中國工業實力具有較大的意義。進入80年代以來,中國城鄉工業協調發展的實踐及其理論研究已提上議事日程。④是農村城市化的物質基礎。鄉鎮工業使鄉鎮和農民富裕起來,使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集中,從而促進老集鎮的繁榮和新集鎮的形成。這些溝通城鄉聯繫並是周圍農村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小集鎮的廣泛發展,起著縮小城鄉、工農、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差別的作用。⑤是國家財政收入的潛在源泉。現階段國家為扶持鄉鎮工業發展,根據不同情況實行減免稅賦,但亦有相當的稅收收入,這一稅源,經過培植,國家的稅收將有可觀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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