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我國法律,經我國政府批准,在我國境內,同我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舉辦的契約式經營的企業。
合作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我國法律,經我國政府批准,在我國境內,同我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舉辦的契約式經營的企業。
合作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我國法律,經我國政府批准,在我國境內,同我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舉辦的...
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夥協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企業合作 (BusinessCooperation) 是指不同的企業之間通過協定或其他聯合方式共同開發產品或市場,共享利益,以獲取整體優勢的經營活動。...
合作經營企業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ContractualJointVenture)”。由合作一方提供資金、技術、設備。由合作另一方提供場地、現有廠房、勞務等基礎條件,從事特定項目經營...
股份合作企業 指以合作制為基礎,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一...
戰略合作夥伴(strategic partner),即是指能夠通過合資合作或其他方式,為了能夠給企業帶來資金資源、先進技術、管理經驗,提升企業技術進步的核心競爭力和拓展國內外市場...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
小型合作企業是勞動者個人集資入股組成的規模較小的合作企業。這類企業一般只由參加合作的成員集資入股,不向外界集資。...
合作行銷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為達到資源的優勢互補、增強市場開拓、滲透與競爭能力聯合起來共同開發和利用市場機會的行為。所謂的合作行銷,也可以稱為聯合行銷,...
合作研發是指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業基金會和政府等組織機構,為了克服研發中的高額投入和不確定性、規避風險、縮短產品的研發周期,應對緊急事件的威脅,節約...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契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
戰略合作是出於長期共贏考慮,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礎上,實現深度的合作。 首先要考慮怎么建立你們共同利益,包括長短期的,所謂戰略,就是要從整體出發,考慮相互之間的利益,...
校企合作是指學校與企業建立的一種合作模式。當前社會競爭激烈,包括教育行業,大中專院校等職業教育院校為謀求自身發展,抓好教育質量,採取與企業合作的方式,有針對性的...
一般來講,異業合作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行業的企業通過分享市場行銷中的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市場競爭力的一種行銷策略。“異業”是與“同業”相...
合作企業契約是指合作各方為設立合作企業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書面檔案。...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
合夥制企業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按照協定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合夥制企業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共有,共同經營,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產學研合作是指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之間的合作,通常指以企業為技術需求方與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學校為技術供給方之間的合作,其實質是促進技術創新所需各種生產要素...
合伙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
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英文簡稱為GP。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
以“保商利”為經營理念的合夥公司是私人企業直接結合而成的形態,是最原始的公司形態。各所有者共同對結合而成的公司財產負責。同時,出資者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伙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伙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