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合作企業

小型合作企業是勞動者個人集資入股組成的規模較小的合作企業。這類企業一般只由參加合作的成員集資入股,不向外界集資。

生產資料歸參加合作者所有,合作者共同勞動,集體經營,自負盈虧,稅後利潤在提留屬集體所有的公積金、公益金之後,分給參加合作的成員。合作成員可以把收入用於生活支出,也可以用於再入股。小型合作型企業特別適合於零售商業、手工業、城鎮服務業、農產品加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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