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谿縣財政局

辰谿縣財政局,正縣級建制,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辰谿縣財政局
  • 主要職責: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事項
  • 內設機構:17個職能股室
  • 地址::湖南省懷化市辰谿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辰谿縣財政局是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地方稅收)、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全縣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和制度。
(三)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本級預算、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策性基金;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與資金,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五)負責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
(六)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制定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與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八)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
(九)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
(十)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及外國政府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
(十一)擬定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試點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訂財政科學研究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17個職能股室,下屬3個二級事業單位:
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加掛稅政法規股牌子)
主要職能是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全局會議組織及報告、檔案的起草、修改,負責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資產、後勤工作。參與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調研論證、審核縣級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負責地方稅源調查的有關工作,依法辦理一般企業增值稅先征後返審核事項,依法辦理地方稅徵收機關徵收手續費等退庫審核事項,協助縣直單位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承擔財政行政處罰案件中的審核工作,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國家賠償費用,組織財稅普法工作,組織財政執法監督檢查。
(二)綜合規劃股
主要職能是研究、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預算外資金的政策擬定和協調,提出物價、工資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縣物價局、移民局財政財務管理,負責稅費改革、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發行監督與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彩票資金的專戶儲存工作。負責對所管專項資金的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監督資金的分配使用與財務管理。
(三)信息網路中心
協助局機關制定全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實施“金財工程”,規劃指導各有關股室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等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為局領導和業務股室的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保障, 承擔局內各股室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伺服器、掃瞄器)的配置和維護工作。負責建設全縣財政信息網路廣域網,建立網路安全管理機制,制定網路運行管理制度, 開發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共享,為局領導和股室提供信息服務。協同各二級局及相關業務股室的系統管理員進行相應業務套用系統的維護, 承擔財政機關幹部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培訓工作。配合省市財政信息網路中心做好相關軟體的推廣及信息傳遞工作。
(四)預算股
主要職能是制定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負責編制縣本級部門預算草案,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匯總、編制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財源建設工作,擬定財政管理體制,管理縣級預備費,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五)國庫股
主要職責有承擔原工資統發中心職能,擬定金庫管理制度,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的有關事項,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匯總,批覆縣本級部門的決算,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本級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及賬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擬定和執行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的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
主要職能是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機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提出預算安排重點及順序,提出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七)教科文股
主要職責是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對財政支持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分析,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八)經濟建設股
主要職責是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牽頭負責與縣發展計畫局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裡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擬定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決算進行審核及資金監督,負責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對財政支持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分析,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制定部門、單位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情況,制定部門、單位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九)農業股
主要職責是掌握分管業務部門情況,研究制定財政支農政策,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對財政支持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縣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資金。
(十)社會保障股
主要職責是掌握分管部門的業務基本情況,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並提出建議,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對財政支持的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分析及追蹤問效,制定部門單位、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決算。
(十一)企業股(加掛對外經濟貿易股牌子)
主要職責是掌握分管部門的業務基本情況,擬訂《企業財務規則》實施細則,參與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破產,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負責監交國有資產收益,監管企業財務、有關專項資金及經費,辦理縣直企業虧損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縣交通運輸、城市公用等企業財務管理,負責企業控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企業簡易建築費、高新技術發展引導資金以及工交事業費的管理,對財政支持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並追蹤問效,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決算。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擬定國有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辦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及外國政府貸款對外談判與磋商和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財政國際多邊和雙邊合作事宜,會同分管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對財政支持項目可行性論證分析,追蹤問效,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十二)會計股
主要職責是管理全縣會計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會計法規、規章和準則,提出會計改革的建議,負責會計職稱和會計委派試點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股
主要職責是擬定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幹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負責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及其人員調配、任免、獎懲、技術職稱、工資、福利、檔案的管理,管理離退休幹部,負責財政所的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先進表彰活動及職工培訓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股
負責擬定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實施方案或地方性規定;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強化財政監督的政策建議;監督本縣各部門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執行財稅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審計;對全縣財政系統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建立健全財政監督體系。
(十五)辰谿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參與擬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性措施,擬定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鑑定;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匯總部門年度財務決算;組織實施資產核算工作;擬訂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十六)辰谿縣政府採購中心(加掛辰谿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擬定政府採購政策和規章制度,管理、監督和指導政府採購活動;擬定調整並公布縣級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及限額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政府採購、專控商品中違法、違紀行為,指導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及罰沒收入工作
(十七)投資評審中心
參與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算、結(決)算的審查;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審查和財務效益評估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招標標底的審查,並參與招投標監督;負責對使用科技三項費用、投改貼息、國土資源調查費等財政性資金項目進行專項評審;審查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契約,並根據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審核建設單位基建用款計畫;向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工程預結(決)算諮詢服務;完成縣政府,市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級事業單位

(一)辰谿縣鄉鎮財政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稅收政策,負責全縣農業稅收法規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制定全縣農業稅收徵收管理及票證管理實施辦法;指導全縣農業稅收會計核算和票證管理工作。
2、負責全縣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罰沒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全縣農業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稽查全縣農業稅收重大偷、漏、抗稅案件。
4、編制和執行全縣農業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收入計畫;測算、調整農業稅收收入計畫;檢查和分析農業稅收年度收入計畫執行情況;組織管理農業稅收的徵收入庫工作;審查、彙編農業稅收的年度決算。
5、調查研究農村經濟和農業稅收負擔情況,提出改革和完善農業稅制及調整農業稅負擔的意見,參與全縣農村稅費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
6、貫徹執行農業稅減免政策;調查掌握農業生產受災情況;組織辦理農業稅特大災歉減免和結算等具體事項;審核上報或審批符合農業稅收政策規定的其他農業稅收減免事項。
7、負責農業稅收徵收經費的管理;
8、組織開展農業稅收宣傳和調研活動;參與管理全縣農稅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稅收征管計算機網路建設等有關事項。
9、指導全縣鄉鎮財政工作;參與鄉鎮預算管理體制的制定、調整和鄉鎮金庫的建設;指導鄉鎮財政所建設。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辰谿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非稅收入政策,負責全縣非稅收入法規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擬訂非稅收入管理辦法。
2、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及中央、省、市駐辰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防洪保全等專項資金、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礦產資源補償費、罰沒收入和服務性收費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
3、負責縣本級非稅收入的收支管理,牽頭組織“收支兩條線”和參與全縣部門預算工作,負責財政專戶的管理;負責全縣非稅收入中政府可用財力的籌集工作。
4、負責全縣非稅收入財政票證的管理。
5、負責全縣非稅收入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非稅收入的稽查工作。
6、負責組織全縣非稅收入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和制定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計畫。
7、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的決算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辰谿縣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紀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國庫集中核算工作.
2、負責單位部門預算指標和用款額度的控制工作,監督國庫集中支付單位和會計集中核算單位部門預算得執行。
3、參與制定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制度,辦理財政直接支付零餘額賬戶和授權支付零餘額賬戶的支付業務;負責監督管理單位零餘額賬戶及特設專戶。
4、根據財政批覆的分月用款計畫和額度,核對部門預算指標,具體辦理財政直接支付的審核和撥付。
5、負責為集中核算單位提供月度、季度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及相關資料,負責集中核算單位會計資料整理立卷、歸檔和保管工作。
6、協助各集中核算單位做好財務分析工作,依法審核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7、負責財政預算內、外總會計支出明細帳的核算;負責及時與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預算單位核對資金增減變動和結餘情況。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它事項並及時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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