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外資產

賬外資產指企業所擁有,但沒有在財務賬上反映,使得企業無法實施有效監督,容易流失的資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賬外資產
  • 外文名:zhangwaizichan
  • 應納稅額:賬目混亂,不能準確核算應納稅金
  • 按偷稅處理:與其它證據相結合,形成證據鏈條
  • 賬外資產成因:1.成本中列支形成賬外資產
  • 賬外資產成因:2.往來賬戶形成賬外資產
表現形式,稅務處理,成因,審計方法,

表現形式

企業由於偷逃稅行為而行成的賬外資產最初為貨幣資金,當又投入到再生產時,就會存在於各個生產和流通環節,表現為不同的資金形態。
1、賬外固定資產。多表現為新上的固定資產如設備、廠房、土地不在賬目上反映。
2、存貨溢余。包括產成品在產品、原材料等貨物,在實際盤點時實際數量大於賬面數量。
3、虛假應付賬款。主要表現是企業賬面上的“應付賬款”大於實際對應客戶的“應付賬款”,而實際上已用賬外資金部分和全部償付,原因是企業按約定期限償付債務時,賬面資金沒有足夠的餘額用於支付。另一種情況最常見的是“其它應付款”。企業為防止出現虛假應付款而引起的風險,多採取虛擬人名或以股東及經營者的身份,做為應付款的對方,並根據賬外現金情況轉為企業賬內資金重新進入現金流轉
4、隱瞞賬戶。即將賬外的貨幣資金存放於未向稅務機關報告的銀行賬戶,或存放在個人儲蓄賬戶之中。
5、盤虧。盤虧做為賬外資產存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比如產成品出售後不計收入,一方面是產成品盤虧,而另一方面則是收入的隱瞞。
賬外資產的存在具有周期循環性。一般情況講當企業的賬外資產足夠多時,造成實際經營規模與賬目反映情況相距甚遠,此時,企業有可能採取再次注資等其它合法的形式將賬外資產轉為賬內資產,所以賬外資產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時限性,同時,企業如重複以往的偷稅行為,則會又出現新的賬外資產。但是,任何企業也不可能對賬外資產做到及時處置以轉入賬內資產,由此產生賬外資產的周期性。

稅務處理

對賬外資產處理我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核定徵收,二是其它證據佐證下,以賬外資產金額為根據按偷稅處理。
1、賬目混亂,不能準確核算應納稅金,按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
對企業賬目與現有資產嚴重不符,企業又提不出合理的理由,如統計錯誤,估計誤差等,則可以定該企業賬目混亂難以查賬。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第四款和實施細則之規定進行處理。這種情況一般適用於存貨上有出入,不涉及較大其它賬外資產並且不能取得賬外資產形成的相關證據。此外,這種處理方法只是對檢查期的納稅情況進行核定徵收,不具有追溯性,相對其他稅務處理較輕。
2、與其它證據相結合,形成證據鏈條,按偷稅處理。
一個企業存有賬外資產並不能直接證明該企業具有偷稅行為,只能做為一種間接證據,按照無罪推定的原則,在沒有其它證據的情況下,僅憑間接證據不能定案,為此要十分注重對其它證據的蒐集,就是通過其它證據證明賬外資產是由隱瞞收入或虛列支出而形成,並由於形成完整證據鏈條以做為定案根據。這些相關證據一般指賬外資產資金來源是企業小金庫和賬外收入,或證明其隱瞞了實際生產產量,或賬面單價與實際售價不符以及納稅人在詢問筆錄中承認賬外資產資金來源於隱瞞收入和取得虛構支出的行為等有關情況,這些證據的形式可以是簽定結論,現場堪查記錄,詢問筆錄、書證,其它錄音錄像資料等。

成因

1.成本中列支形成賬外資產。
這是形成賬外資產的主要原因,並且成本形成賬外資產的渠道非常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會計制度改革後,對企業購置資產不再劃分資金來源,企業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購置,但必須劃清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在實際運作中,購置固定資產由於受制度的限制而不能實現,部分企業為了自身利益,違反《會計準則》規定的要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用各種手段購置固定資產。這部分資產經過變通,沒有在財務賬上反映而形成了賬外資產。如:假髮票、假工程結算單等形成的賬外資產。
(2)會計制度改革後,取消提取大修理基金。不再劃分大中小修理的範圍,發生的修理費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也可採用預提或待攤的辦法,這說明企業修理費用的使用權增大了。《企業財務通則》規定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在核算上屬收益性支出。在實際工作中,每年都編制大修計畫、並且每年都對大修理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導致一些企業為了完成大修理計畫,以大修理名義搞計畫外工程、計畫外購置。制度規定修理費用是不增加固定資產的。這是不斷形成新的賬外資產的又一原因。
(3)實行專業化管理後,生產所需物資統一由供應處管理,基層不設倉庫,給生產帶來一些不便。第一,有些單位為了方便生產,多列材料領用計畫,月底多領的材料財務上也不做假退庫手續,以領代耗,造成賬外資產;第二,賬外資產形成後,這些單位或用來調節當期損益,或在賬外資產上做假,來偷粱換柱,使得賬外資產失去了監督;第三,有些單位嫌購置資產的手續繁瑣,於是便到供應處領配件,回來組裝,從而形成賬外資產。
(4)虛列支出,套取現金。一些單位通過虛列人員工資,開假髮票等套取現金,形成賬外資產。
2.往來賬戶形成賬外資產
(1)有些單位利用往來賬戶作為截留收入和上繳款項的避風港,各種收入和上繳款記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一旦時機成熟,就將此款轉其他地方。或者,對那些債權不明、無人要的債務,利用年終上下年接轉的機會,多次變化戶頭,一旦時機成熟,便轉“小金庫”,形成賬外資產。
(2)有些單位為了購買小汽車、行動電話等專控商品,把發生的支出長期掛在往來賬上,甚至通過往來賬戶把資金轉移到可代為購買專控商品的單位購買專控商品。或者,將本單位的部分收入轉入往來賬戶,用於購置資產,並將轉進的收入和支出直接在往來賬中沖銷,從而形成賬外資產。
3.截留收入形成賬外資產
(1)截留對外提供各項服務和勞務收入,如為油田以外單位或油田第三產業提供加工維修、運輸等勞務的收入,由於對這些單位提供勞務,直接收取現金,很容易成為被截留的對象。提供勞務的單位為了截留這部分收入,不惜採取降價、給回扣等手段,內外勾結,坑害企業整體利益,使應成為企業收入的資金成了賬外資產。
(2)截留私自變賣資產收入。有些單位目無法紀,私自變賣報廢資產、廢舊物資、剩餘材料。有的甚至將生產用的緊俏物資私自變賣,如各種油料、鋼材等。所得收入流入“小金庫”從而形成賬外資產。
(3)截留職工水電費收入。將職工水電費從成本中列支。職工個人交納的水電費存入賬外,不沖減費用 。另外,還有一些截留收入的現象。比如,截留保險公司保險賠款,截留各種形式的回扣佣金、截留單位公房、場地、儀器設備等出租收入,截留職工罰沒收入等。

審計方法

這是核查賬外資產最主要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主要是覆核查對,用來審查會計資料之間是否相互符合的一種審計方法。核對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料核對法。這種方法適用於賬外設備的審計。這些設備使用比較分散,不適合盤點法。這種方法是用實物統計資料與固定資產明細賬、卡進行核對。進駐被審計單位後向實物使用、管理部門索要實物統計資料。然後於財務、資產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卡進行核對,如有出入,就要進一步審計。
(2)支出核對法。成本支出明細項目較多,來源渠道複雜,這就需要審計人員善於在盤多的支出項目明細中進行歸納分析,尋找線索。具體檢查時從各項支出入手,看有無報支而無物資,有無虛報臨時工工資、加班、夜班等虛假開支。對於是否存在賬外車輛、手機的審查,還可以從成本中列支的養路費、燃料費、水電費中進行審查。如汽車養路費憑證中註明車牌號、出廠年月、購買日期;電話費中註明手機使用人姓名、號碼、月租金;修理費報銷憑證通常註明所修車輛型號、修理部位及更換的零部件;燃料費則反映設備、交通工具的多少,據此以成本支出明細核對固定資產明細,如果賬面固定資產寥寥無幾,則說明是賬外資產。被審計單位若以租用固定資產搪塞,再查資產租賃協定,其賬外資產就會不攻而破。
(3)銀行對賬單核對法。主要是將銀行對賬單與銀行存款明細賬進行核對,以核對企業銀行存款的真實性,看有無將貨幣資金轉出到其他銀行,有無存在對賬單上有支而不記銀行賬的現象,重點檢查銀行對賬單上一進一出而企業銀行賬上未反映的事項。
(4)銀行賬號核對法。審計前預先調查被審計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號。進駐審計後,要求企業提供與其相關的資料進行核對,如果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號比審計掌握的賬號少,那么未提供的賬號則是被審計單位賬外賬的賬號,據此進一步要求企業提供賬證,進而順藤摸瓜掌握賬外資金的活動情況。
(5)收入核對法。一是通過查看被審計單位的營業執照,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範圍。二是查票據購買登記簿,掌握企業對外所開具的發票收據的種類和數量。通過核對發票、收據存根聯與收入賬所附記賬聯是否一致,審查有無將收入放在賬外。三是審查企業的收入項目,如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出售廢料收入、利息收入等,看有無體外循環收入,有無截留某項經營收入
(6)往來賬核對法。主要是通過應收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款與業務往來關係的審核,看資金往來賬戶是否真實存在,有無將資金轉到賬外經營購置資產,有無利用往來賬購買專控商品等情況。
此方法適用於審計計畫外工程和賬外材料,以及以各種名義購置的固定資產。賬外材料及固定資產一般都是以實物形態出現在審計人員面前,只要到現場觀察,就可收集到書面資料外的審計證據。親臨現場進行實地觀察,一是能了解到被審計單位生產經營管理的全貌,二是能發現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觀察中對其所看到的建築物、設備、儀器、材料進行記錄,然後與基建項目計畫、設備購置計畫、固定資產明細賬、材料明細賬進行核對,看是否有計畫外工程、賬外材料以及用各種名義購置的固定資產。
函詢是通過向有關單位發函來了解情況取得證據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一般用於往來款項的查證。通過函詢可較為有力地證明往來賬的真實存在和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的可靠性,發現和揭示有關人員在銷售、收款業務中發生的錯弊行為。函詢是對客戶是否存在、資產是否存在的最好證實。
4.盤點法。
這種方法適用於賬外資金和材料的審計。盤點是在單位沒有準備的情況下進行,通過盤點現金和材料,看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錯,就要追根求源。另外,通過盤點及有可能發現該單位截留收入情況及用小金庫購置資產的情況。
5.計算法。
這種方法適用於賬外材料的審計。到被審計單位後,對被審計單位的領料、生產用料進行統計,再根據一定的理論依據進行分析計算得出該材料的庫存餘額,再通過盤點該材料,如該材料賬實有差額,就應對其差量部分進行追蹤審計。
6.分析法。
這一方法適用於大修理形成的賬外資產。審計時了解一下近幾年的大修計畫。再核實單位每月領用的大宗材料,詢問太宗材料的用途。如果是修儀器、設備的,再詢問本單位有沒有修理部門,如果有,其大修理計畫就是虛列的,有可能就是大修名義購置資產。
另外,在審閱憑證時發現設備大修理的價格跟設備價格差不多,這說明大修的發票是假的。有可能是以大修名義購置賬外資產。
在實際工作中,要根據不同的審計項目、不同單位的實際情況,選用不同的審計方法。如果方法得當,便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賬外資產是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它的存在一是容易導致資產流失;二是影響了資產存量的統計;三是成本的真實性受到影響,損害了所有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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