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品牌評價通用規範

《質量品牌評價通用規範》是2020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量品牌評價通用規範
  • 標準編號:T/DYZL 24—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2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李新民、孫海玻、李新安、包茂東、齊麗萍、王玉萍、馬福明、孟巧玲、孫志會、王翠英、李勇、謝豐鳴、郭凌霄、 高美峰、趙汝海、周仕強、徐國梅、劉貞剛、宋學松、石峰、孫翼、聶建峰、李秀迎、張福濱、楊淑艷、侯延軍、齊驕、劉軍生、薄尊芳、田倩倩、燕德傑、高志峰、商志濱、李鵬程,趙希峰。

起草單位

本標準規定了產品和服務質量形成的品牌評價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對組織、產品和服務進行定量為主、定性為輔的評價,為組織提供了自我評價準則,也可作為行業協會和第三方對產品和服務品牌評價或培育的依據。

主要內容

基本條件要求
各類組織滿足評價基本條件應具備以下條件:
(a)評價的組織或者產品、服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規定;
(b)組織主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註冊成立三年以上;
(c)產品或服務連續生產或服務三年以上,且近三年生產的所有產品在各級質量監督檢查中均為合格;
(d)組織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
(e)參加評價的組織、產品、服務具有行業領先的生產技術條件、工藝裝備及檢測能力;
(f)組織管理體系健全並有效運行;
(g)參加評價產品採用有效的標準組織生產,並自我聲明;
(h)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誠實守信,重視質量提升和品牌戰略,社會信用良好;
(i)其它質量有關要求。
4.3 評價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方面:
—— 質量水平包括以下內容:
● 實物質量水平;
● 實驗室檢測能力;
● 標準化水平;
● 管理體系建設;
● 先進質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和推廣;
● 質量保證人員。
—— 技術創新包括以下內容:
● 專利情況;
● 技術中心或者技術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
● 高新技術企業;
● 科學技術獎勵;
● 科研工作站。
—— 品牌水平主要評價體系如下:
● 中國馳名商標、山東省名牌產品;
● 國家、省、市質量獎項。
—— 社會效益主要內容如下:
● 安全生產;
● 環境保護;
● 循環經濟;
● 公益支持。
—— 經濟效益主要指標如下:
● 銷售量;
● 銷售額;
● 利潤總額;
● 資產總額;
● 總產值;
● 納稅總額。
—— 企業綜合能力主要內容如下:
● 企業生產能力、質量保證能力及人員素質;
● 企業工藝裝備水平及創新與發展能力;
● 申報產品質量水平及品牌發展;
● 企業效益水平及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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