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標準

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標準

《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標準》是2023年01月06日發布並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2023年1月13日在第九屆中國起源地文化論壇暨2022中國起源地年度大會正式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標準
  • 外文名:General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china area of origin brands
  • 標準編號:T/OTOP 1019—2023
  • 發布日期:2023年01月06日
  • 實施日期:2023年01月06日
起草背景,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適用範圍,制訂標準的必要性、目的和意義,主程要工作過程,一、調研階段,二、立項階段,三、起草階段,

起草背景

本項目來源於《關於發布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 2022 年度團體標準項目計畫(第一批)的通知》(中民貿〔2022〕49 號),《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要求》團體標準為此次制定的計畫項目之一。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是起源地文化傳播中心,起源地特色產品服務(北京)有限公司、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中國民協、中國起源地文化研究中心等機構。項目由起源地文化傳播中心提出,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歸口。

起草人

陳少峰、李競生、劉德偉、常亮、丁春明、高福、李學恩、陳紅、董春松、韓 平、黃宇彤、萬力、曹瑩、孫永清、閆良生、王烈日、李鵬圖。

起草單位

起源地文化傳播(北京)中心、起源地品牌運營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起源地城市規劃設計院(北京)中心、起源地國際商務(北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中國起源地文化研究中心、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中國西部研究與發展促進會起源地文化發展研究工作委員會、江南大學國家安全與綠色發展研究院、北京市農林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中國質量檢驗協會寵物食品用品專業委員會、源貢國際科貿(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起源地文化產業(北京)有限公司、起源地特色產品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江西省市場學會寧陵縣人民政府河南省品牌促進會河南省中醫藥研究促進會、內蒙古品牌建設促進會、江西省品牌建設促進會、四川省文化品牌發展促進會、湖南省茶葉品牌建設促進會、貴州省品牌建設促進會、重慶市品牌學會陝西省三秦品牌發展促進中心、內丘縣金花葵協會、台灣省品牌農業推廣協會、信豐源貢果業科技有限公司、起源地品牌運營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國文保(北京)信息諮詢中心、中民康旅文化集團科技有限公司、一鄉一品科技產業有限公司北京忠和房縣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忠和(玉田)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南澤科技有限公司、中林綠源(北京)茶樹花研究發展中心、貴州天封御宴酒業有限公司、遷西國栗集團有限公司、曹縣洪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甘肅智慧之都網路科技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大漠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陝西三秦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技術內容

本檔案規定了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要求的合規性要求、基本原則、評定指標、來源體系、管理體系、工作程式、評定方法、標誌和使用等內容。

適用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企事業單位、起源創始人、品牌創始人等生產者、發明創造者對起源地品牌的運營管理和起源地品牌的評定。

制訂標準的必要性、目的和意義

為積極回響中國一鄉一品產業促進計畫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計畫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戰略,特制定《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要求》,建立中國起源地品牌資料庫,為企事業單位服務,為消費者服務,為國家品牌強國服務,打造中國百年品牌,增強文化自信,讓中國起源地品牌走向世界,守護中國起源地品牌的根脈和靈魂,更好的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主程要工作過程

一、調研階段

按照團體標準編寫要求,邀請了本領域內的相關專家學者參與了本標準的制定工作,成立了標準起草核心執筆工作組、諮詢專家組、起草單位組等多個工作保障組確保標準起草制定工作。標準的撰寫人員廣泛查閱了各地區起源地特色產品相關標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歷史文獻和特色產品形成規律,多次組織小組或者內部小範圍研討,共同商討確定了本標準的初稿。

二、立項階段

2022 年 4 月 28 日,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發布《2022 年度團體標準項目計畫(第一批)的通知》(中民貿〔2022〕49 號)的通知,《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要求》標準項目順利通過團體標準立項評審。

三、起草階段

9 月 18 日,《中國起源地品牌通用評定要求》團體標準研討會順利舉行,通過線上線下相融合形式,線下在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召開;來自標準歸口管理單位、起草單位和邀約單位專家等近 60 人參加了會議。會上,起草組諮詢專家和邀約專家等,對標準初稿進行了技術審查,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並在原有的基礎上調整了標準的術語和定義、文本結構;對標準中的指標和框架進行了初步討論,商討確定了標準總體架構、評價指標和質量管理等要求的合理性和適用性。隨後,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與會專家意見及其他來源意見對標準進行修訂和完善。
2022 年 10 月下旬,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前期的工作情況,共同研究確定了標準徵求意見稿,並形成標準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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