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保修制度(rule on quality repair guarantee)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質量保修制度
- 外文名:rule on quality repair guarantee
- 所屬學科:建築學
- 公布時間:2014年
質量保修制度(rule on quality repair guarantee)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質量保修制度(rule on quality repair guarantee)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定義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後,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當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維修、返工或更換,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損失的法律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對於促進建設各方加強...
質量保修又稱質量保證、質量擔保、質量賠償等。中國俗稱“三包”,其基本含義是指處理用戶的質量索賠要求,進行質量鑑定、決定和實施賠償行為,並向廠商反饋用戶質量信息。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
第四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堅持建設單位對用戶負責、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負責的原則。建築工程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或者建設單位(以下稱責任單位)必須及時無償保修,保證質量。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鑑定單位鑑定,出現...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修保證書和住宅說明書制度的規定》是建設部為加強商品住宅質量管理、確保商品住宅售後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商品住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規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一九九八年五月...
第五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的保修由建設單位組織協調,各相關責任主體具體負責,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應符合有關規定。第二章 質量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質量的總負責方。並履行以下質量責任:(...
質量保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具體的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契約中約定建築質量保修金的目的是為確保工程保修所需資金的及時到位,是約束施工單位履行保修...
第二十五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抵押金制度。第二十六條 工程保修期限從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民用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
第五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和糾紛處理 第二十八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保修範圍及期限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九條 因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等單位責任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的,由責任方承擔...
《條例》充分借鑑工程質量保險在國外的實施經驗,以目前本市工程質量保修糾紛較多的住宅工程為切入點,要求從事住宅工程房地產開發的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辦理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防水工程的質量潛在缺陷責任保險,對現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大修後,由設備部門、設備所在車間的設備員、機修車間設備檢查員,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逐項進行驗收。實行計畫保修制,對計畫預修制中的修理周期結構,包括大修、中修和小修的界限和規定,進行了重大的突破,使小修的全部內容和中修的部分...
第十九條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的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投訴受理和處理制度,加強與住保房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聯動,協同處理。第二十條 因建設單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質量保修責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提升水利工程質量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第九條 水利工程各參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對職工進行質量管理教育培訓,按照規定開展上崗作業考核,強化質量...
完善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加強運營維護管理。強化工程建設全鏈條質量監管,完善日常檢查和抽查抽測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探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會力量輔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
4.特殊規定:工程結算時,若業主未把保修金全部支付給承包商,業主則不能要求承包商提交工程質量保修擔保。目標和意義 建立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制度,目標是用市場經濟的辦法規範工程建設中各種行為,形成有效的調控機制和保障體系。用信用保證...
第六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第四十條 在正常...
第二十七條 從事開發建設商品房的經營者應當對商品房實行質量保修,屋面防水工程、下水道、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不得低於八年,保修期自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因維修產生的費用由經營者...
第十七條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單位應當出具質量保修書,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在不低於前款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前提下,...
城市道路施工,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條 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
第十一條 承接的維修車輛竣工出廠後,要有一定的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在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修者負責。(一)汽車大修、總成修理的保修期為90天或保修里程10000公里;(二)汽車二級維修質量保修期為10天或...
(六)房屋主體結構、地基基礎等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七)在保修期內屋面、地面、牆體等部位發生質量問題,兩次修理後經鑑定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八)已設定抵押權的商品房在銷售時未告知消費者的。第三十條 商品房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第十二條 維修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維修登記制度,維修質量保證制度,產品維修後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檢驗制度,接受消費者諮詢回複製度。第十三條 承接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的期限由維修服務經營者與消費者共同約定,並在維修單上予以註明。維修...
5、建立質量保證制度。各地要嚴格執行《房屋修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有關技術標準,建立質量保質保修制度,使所有工程的合格率均達到百分之一百,其中工程優良品率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6、建立考核和獎懲制度。要制定嚴格的考核標準和...
第十一條 承接的維修車輛竣工出廠後,要有一定的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在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修者負責。(一)汽車大修、總成修理的保修期為90天或保修里程10000公里;(二)汽車二級維修質量保修期為10天或...
10.3.4規劃、消防、節能、環保等相關部門的驗收制度191 10.3.5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法律制度193 10.3.6竣工驗收備案制度195 10.4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196 10.4.1建築工程質量的保修範圍及保修期限196 10.4.2建設工程保修的經濟責任...
22201110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2201111 掌握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22201112 掌握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22201113 掌握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22201114 掌握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22201115 熟悉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27201...
第四十條 從事住宅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契約,約定裝飾裝修工程的項目、施工方案、標準、期限、質量、價格、室內環境檢測指標、保修內容、保修期限、質量要求和質量驗收方式、施工安全責任、違約責任等內容;由經營者提供...
第九條 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提供質量保修期限不得少於二年,自電梯安裝監督檢驗合格之日起計算。電梯銷售契約對質量保證期限起算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量保修期內電梯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的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