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 提交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
- 保修範圍:基礎工程
-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後,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當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維修、返工或更換,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損失的法律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對於促進建設各...
質量保修制度(rule on quality repair guarantee)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定義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是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制訂的辦法。發布背景 建設部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於2000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
第一、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第二、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
市和縣(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建築工程在質量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無償進行保修,保證用戶正常使用。因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給用戶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人身...
第五章 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六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罰 則 第九章 附 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法律規定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
第五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的保修由建設單位組織協調,各相關責任主體具體負責,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應符合有關規定。第二章 質量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質量的總負責方。並履行以下質量責任:(...
質量保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具體的保修範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契約中約定建築質量保修金的目的是為確保工程保修所需資金的及時到位,是約束施工單位履行保修...
加強對建設單位與發包工程項目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能力和編制招標檔案及組織開標、評標、定標能力的審查。建設單位不具備上述能力的,應委託建設監理或諮詢單位代理。第八條 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交通和...
第六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第四十條 在正常...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通過自檢認定建設工程項目達到竣工條件的,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同時送交建設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和建設工程技術資料,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出具《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
2.3《條例》的制度設計 2.3.1 建設工程質量責任制度 2.3.2建設工程驗收制度 2.3.3建設工程保修制度 2.3.4建築市場信用信息制度 2.4與《條例》配套的相關規範性檔案 第3章《條例》的立法質量評估 3.1《條例》立法形式評估 3...
第十條 鐵路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在開工前到鐵道部委託的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第十一條 鐵路建設單位應當建立現場質量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質量管理人員,制定建設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責任...
《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於2011年12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頒布信息 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2011 年12 月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屆...
6.4.4竣工結算、質量爭議的 規定 149 6.4.5竣工驗收報告備案的規定 152 6.5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153 6.5.1質量保修書 153 6.5.2質量責任的損失賠償 154 習題 156 實訓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159 第7章建築安全法律制度 160 7.1...
完善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加強運營維護管理。強化工程建設全鏈條質量監管,完善日常檢查和抽查抽測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探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會力量輔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度,...
第二章 項目法人的質量責任 第十條 項目法人應當根據水利工程的規模和技術複雜程度明確質量管理機構,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責任,實施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法人應當將工程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7.5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 151 7.5.1 建築工程質量的保修範圍及保修期限 151 7.5.2 建築工程保修的經濟責任 152 7.5.3 建築工程保修的程式 153 7.5.4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 153 7.6 法律責任 154 7.6.1 建設單位實施違法...
對可能影響建設工程結構質量和安全、容易產生建設工程質量問題的主要建設工程材料,應當嚴格執行材料及製品進場的驗收和質量復驗等管理制度,經復驗合格的方可用到工程上。工程施工企業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減料。市建設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