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外國官員罪

賄賂外國官員罪,是指一國的國民或其代理人,意圖使另一國的官員違背法定職責而給予該官員錢財或其他報酬的行為。國際犯罪的一種。本罪的犯罪構成要求具有跨國家的因素,以便同國內刑法中的賄賂行為區別開來。許多國家的刑法都把為促使履行合法行為而行賄的行為規定在賄賂罪中並給予刑罰處罰,國際刑法中本罪的構成,強調犯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賄賂外國官員罪
  • 定義:是指一國的國民或其代理人,意圖使另一國的官員違背法定職責而給予該官員錢財或其他報酬的行為
國際刑法一般認為,促使公職人員履行合法職責的行賄行為,不構成殃講店國際刑法中影店記葛的堡燥鑽仔賄賂外國斷槳狼官己主芝腳兆禁員罪。目前國際社會尚未把賄賂外國官員之行為認定為國際犯罪,廈譽但國際社會的輿論普遍要求將賄賂外國官員的行為作為一種國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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