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加強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管理制度》是貴港市施行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港市加強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管理制度
- 施行地區:貴港市
《貴港市加強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管理制度》是貴港市施行的制度。
《貴港市加強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管理制度》是貴港市施行的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及時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以下簡稱“雙違”)行為,切實維護城市整體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
住房城鄉建設、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土地監察工作。第五條 土地監察實行預防為主、預防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相結合的方針,遵循依法、及時、準確辦案的原則。
市規劃委負責聯席會議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第五條聯席會議負責確定全市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工作責任目標;部署全市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任務;監督檢查各區縣政府控制違法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提出對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制止和查處...
區(市、縣)、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列入本級人民政府、本部門效能建設和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與考核...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嚴肅查處違法用地,加強土地執法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全面建立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用地行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負責組織跟蹤落實自治區、市重大項目的用地保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指導我市範圍內建設項目用地服務保障工作。牽頭負責招商工作。(七)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擬訂並落實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
參與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關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協調推進全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涉及違法建築物、構築物的城鄉規劃、用地、施工、房屋租賃備案、工商登記等信息。有城市管理視頻監控、衛星遙感監測、城市基礎地理等信息的,應當一併提供。需要利用與違法建設查處工作有關的規劃...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有關規費的徵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對重大案件進行查處;組織國土資源政策調研,負責審核全市地政、礦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辦理有關聽證、行政複議、應訴等事宜;組織協調全市國土資源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政策...
把整治違法建築工作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旅遊特區建設的重要基礎,加強創新,健全機制,完善措施,規範城鄉建設活動,堅定不移地將整治違法建築向縱深推進,明顯改善我省城鄉面貌,最佳化投資建設環境,為建設國際旅遊島譜寫美麗中國的海南篇章營造和諧...
[2007]71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規範我縣土地市場秩序,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面遏制各類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9月30日,在城市規劃區內集中開展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
1、原貴港市建設規劃委員會的職責劃入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2、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工作職能改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職責。3、加強指導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主要職責 貴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是城鄉規划行政、...
《關於鐵路項目用地未批先用問題整改查處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43號)要求進行整改查處;公路項目用地,在對違法違規用地進行嚴肅整改查處的同時,認真執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路、鐵路項目建設用地服務...
第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單位在市房改辦的監督指導下具體負責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銷售的有關日常工作。第二章 優惠政策 第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依法辦理供地、用地手續。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
各級政府要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省、州(地、市)、縣(市、區、行委)、鄉(鎮、辦)四級執法監察網路。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規範》(試行)要求,加強土地執法巡查,對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按照...
進一步加強土地整治管理,嚴格項目驗收和建後管護,避免出現邊整治邊撂荒、整治後又被非農業建設占用等現象。深化耕地保護制度改革,有序穩妥推進耕地保護經濟補償機制等改革試點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耕地保護的數量和質量。規劃管控 (四...
(二)督促辦事處、鄉鎮和所屬相關部門制訂具體的巡查和控管措施,開展巡查控管工作;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責成相關部門依法採取查封、拆除等相關措施;(三)制止並組織查處以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名義私自買賣或開發土地、林地從事非農建設的...
第十三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非法出租、倒賣土地、支持違法建設、包庇違法建設行為、充當違法建設保護傘或收受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第十四條 有關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作行政亂作為、不作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縣城市規劃區用地和規劃建設管理,依法監管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以下簡稱“兩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
第五條 聯席會議負責確定全市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工作責任目標;部署全市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任務;監督檢查各區縣政府控制違法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提出對各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考核的初步意見;通報違法用地違...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通知。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確定的工作任務,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
(七)監察機關對相關單位履行違法建設查處及協助查處職責的情況負責進行監察,對違法建設查處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第九條 城市管理監督機構巡查時發現在建工程項目未按照規定設定規劃公示牌,或者發現違法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