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的決定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的決定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的決定是2012年3月30日通過、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3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3月30日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大常委會
(2012年3月30日通過)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的決定》已於2012年3月30日經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3月30日
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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