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分類
貨幣政策時滯[ time lag of monetary policy ]是政策從制定到獲得主要的或全部的效果所必須經歷的一段時間。是影響
貨幣政策效應的重要因素。 分為內部時滯和外部時滯兩個階段。
內部時滯
是從政策制定到貨幣當局採取行動這段時間。其長短取決於貨幣當局對經濟形勢發展的預見能力、制定政策的效率和行動的決心。包括:
認識時滯、
決策時滯和行動時滯。
認識時滯:指經濟金融情況變化需要貨幣當局採取行動到貨幣當局認識到這種變化並承認需要調整貨幣政策間的時間間隔。
行動時滯:指貨幣當局認識到需要調整貨幣政策到實際採取行動之間的時間間隔。
外部時滯
指從貨幣當局採取行動直到對政策目標產生影響為止這段過程。主要由客觀經濟和金融條件決定,不論
貨幣供應量抑或利率,它們的變動都不會立即影響到政策目標。通常是散步時滯(distributed lag):一旦採取政策行動,它對經濟的影響要經過一定的時間。因此,對於某一項貨幣政策行動的外部時滯,一般只應說該政策行動在(比如)4個月後產生了 30%的效應,12個月後產生了60%的效應,18個月後則全部產生效應。
操作時滯:指從調整貨幣政策工具到其對中介目標發生作用所需耗費的時間。
市場時滯:指從中介變數發生反應到其對目標變數產生作用所需耗費的時間。
測算指標
貨幣政策的內部時滯由貨幣當局控制,人們很難預測它的長短。外部時滯則是一個相對客觀的事物,因而有很多經濟學家試圖對它作出估測,估測的關鍵問題在於選擇判斷指標。常用的指標有:①國民收入
增長率的變動趨勢。根據這一指標,外部時滯表現為從採取政策行動至
國民收入增長率的趨勢發生轉折的時間。②企業投資的變動。據此估測的外部時滯,包括從採取政策行動直至企業
投資率發生轉折的全部時間。③利率的動態。從採取政策行動,直至
市場利率恢復到某種被認為是“正常的”水平所經過的時間。但是,依據各種模型對外部時滯的測算結果差異甚大:最短的為1個月,最長的可達20個月之久。另外,各種模型測算的往往都是平均時滯,而對貨幣政策的效力在時間序列上的分布情況則大都未能涉及。這些情況表明,對貨幣政策時滯的測算是今後一個時期經濟計量學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
時滯
時滯對巨觀調控格局的擾亂
儘管人們還難以準確把握時滯,但作為一種客觀存在,它不僅左右著貨幣政策產生效力的時間及程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貨幣政策對巨觀經濟運行的影響是否有利。如果為遏制某一經濟現象發展而採取的貨幣政策能夠在較短時間內生效,那么,該貨幣政策對巨觀經濟的運行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貨幣政策需要較長時間方能生效,而在這段期間內國民經濟的運行又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出現了與制定該貨幣政策時完全不同的形勢,那么,該貨幣政策便可能對巨觀經濟的運行產生不利影響。如圖2所示:圖中假定貨幣當局在經濟繁榮時期制定並推行了一項政策(
A點所示),旨在抑制經濟的過熱勢頭,如果該政策在1年半後方能發揮其主要的效力(
B點所示),那么,這項政策便會使正常的
經濟周期(實線所示)的波動幅度(虛線所示)增大。這顯然是貨幣當局不願看到的結果。
貨幣政策時滯
正是看到了有產生上述結果的可能,貨幣主義者堅決反對凱恩斯主義者所倡導的
反周期貨幣政策。M.弗里德曼認為,依據現在掌握的技術知識手段,人們很難準確估算出貨幣政策的時滯,因而也很難理智地選擇貨幣政策的施行時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依據反經濟周期的規則行事,便極有可能事與願違。貨幣當局的明智之舉是根據經濟長期增長的需要,確定一個穩定的貨幣
增長率,並不受任何干擾地實施(見
單一規則、反周期貨幣政策)。
中國政策
80年代中期以來,
中國經濟學界和政府部門開始研究
中國貨幣政策的時滯問題。經常被提到的時滯主要有:①貸款-
現金髮行時滯。一般認為,從貸款規模變動到
貨幣供應量M0(現金)發生變動,平均須經6個月左右。②貨幣供應-經濟成長時滯。一般認為,從貨幣供應發生變動到經濟成長率和(或)物價上漲率發生變化,平均須經9~10個月。
影響力
貨幣政策時滯的存在,以及對政策實施效果的影響,已被大多數人所認識。理論界和貨幣當局所面臨的問題是找到合適的方法來較為準確地估測時滯,並將這一認識有效地納入決策過程中去。
需要指出的是,並非貨幣政策中任何一項
政策工具都會產生時滯,如提高利率、降低
匯率就不產生時滯。此外,政策時滯的參照系也不同,如改變
貼現率-
信貸變化與改變貼現率-收入變化可能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