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98.05.14由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8年05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5月14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各中直機關,各人民團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經費管理,促進黨政機關廉政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廉政建設的檔案精神以及行政事業單位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現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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