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是財政部稅務總局為管理商業企業代工業企業,娛樂場所,大專院校的一些相關問題管理法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日期:1986-09-24
  • 生效日期:1986-09-24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業務問題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根據各地要求,現將營業稅的幾個政策業務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業企業代工業企業向購買商品的用戶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是商業企業為工業企業提供的服務,屬於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因此,不論財務上如何處理,對商業企業實際取得的“三包”費收入,應按“其他服務”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對“音樂茶座”的門票收入,按“其他娛樂場所”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三、對大專院校的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承包、技術出口等收入,比照財政部(86)財稅字第081號《關於對科學研究機構收入徵稅的暫行規定》第一條對科研單位的規定辦理,暫免徵收營業稅。
四、從事農、林、牧、水產品批發、調撥業務的納稅人,在計算徵收營業稅時,除按規定將收購環節已納的產品稅計入購入商品原價以外,對隨同產品稅一起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也準予計入購入商品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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