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的存在是客觀事實,但人類對系統的認識卻經歷了漫長的歲月,對簡單系統研究得較多,而對複雜系統則研究得較少。
直到20世紀30年代前後才逐漸形成一般系統論。一般系統論來源於生物學中的機體論,是在研究複雜的生命系統中誕生的。
1925年美國學者A.J.洛特卡發表的《物理生物學原理》和1927年德國學者W.克勒發表的《論調節問題》中先後提出了一般系統論的思想。
1924~1928年奧地利理論生物學家L.von貝塔朗菲多次發表文章表達一般系統論的思想,提出生物學中有機體的概念,強調必須把有機體當作一個整體或系統來研究,才能發現不同層次上的
組織原理。他在1932年發表的《理論生物學》和1934年發表的《現代發展理論》中提出用
數學模型來研究生物學的方法和機體系統論的概念,把協調、有序、目的性等概念用於研究有機體,形成研究生命體的三個基本觀點,即系統觀點、動態觀點和層次觀點。
1937年貝塔朗菲在
芝加哥大學的一次哲學討論會上第一次提出一般系統論的概念。但由於當時生物學界的壓力,沒有正式發表。1945年他發表《關於一般系統論》的文章,但不久毀於戰火,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1947~1948年貝塔朗菲在美國講學和參加專題討論會時進一步闡明了一般系統論的思想,指出不論系統的具體種類、組成部分的性質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如何,存在著適用於綜合系統或子系統的一般模式、原則和規律,並於1954年發起成立一般系統論學會(後改名為一般系統論研究會),促進一般系統論的發展,出版《行為科學》雜誌和《一般系統年鑑》。雖然一般系統論幾乎是與
控制論、
資訊理論同時出現的,但直到60~70年代才受到人們的重視。
1968年貝塔朗菲的專著《一般系統論──基礎、發展和套用》,總結了一般系統論的概念、方法和套用。1972年他發表《一般系統論的歷史和現狀》,試圖重新定義一般系統論。貝塔朗菲認為,把一般系統論局限於技術方面當作一種數學理論來看是不適宜的,因為有許多系統問題不能用現代數學概念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