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認識論

系統認識論亦稱系統論認識論。指送用系統科學的理論與方法來研究人類認識活動的理論。一般系統論的奠基人貝塔朗菲於本世紀60年代在《一般系統論》一書中首次提出建立“系統哲學”的主張,他把系統哲學分為三個部分,其中之一就是“系統認識論”,認為認識活動是知覺者和已知事物之間的一種相互作用,是於生物、心理、文化、語言等的性質的要素的複合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系統認識論
  • 外文名:Systematic Epistemoiogy
  • 內容:客體、主體、實踐和認識
  • 作用:讓我們更好的了解系統的認識。
美國著名系統論哲學家拉茲洛在《系統、結構和經驗》一書中使用了“系統論認識論”的概念。他套用維納的控制論思想,把認識活動作為一個特殊的控制系統來研究,認為認識活動是一個“完形系統”的反饋控制和適應性自組織的過程。
接著,蘇聯著名神經心理學家魯利亞在他的《神經心理學原理》等著作中提出腦機能塊理論,運用系統分析方法,把人腦區分為三個基本機能聯合區,提出“機能系統”的概念,認為意識活動的每一種形式總是一種複雜的機能系統,總是依靠腦的所有三個機能聯合區的協同工作來實現的。從而為系統認識論提供了神經心理學基礎,把系統認識論推向了一個新階段。目前在國內系統認識論的研也開始起步。已經有一些論文和專著專門探討了認識系統的結構、功能和活動等問題,例如,依據列寧的辯證法的系統認識論基本思想,把認識系統區分為三個基本要索,即:認識的客體一自然界;認識的主體一人或人腦;認識的結果同時又是認識進一步發展的手段或工具一自然界在人的認識中的反映形式,即概念、規律、範疇等等。認為認識活動是認識系統三個基本要索的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過程。 把認識系統區分為兩個層次,即:認識的巨觀系統,即認識的主客體統一系統,由客體、主體、實踐和認識四個基本要素構成:認識的微觀系統,即認識的主體系統,由認識信息,認識器官,認識方法和認識活動四個基本要素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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