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順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
  • 領導分工:陳武煒負責全面工作
  • 內設機構:業務股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會維穩工作,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四)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五)指導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政府幫助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六)負責聯繫宗教界和少數民族的代表人物,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思想動向,指導宗教堂點做好教職人員思想引導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宗教、民族界代表人物的推薦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士的培養教育工作。
(八)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協調民族、宗教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陳武煒(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鄭業韶(副局長): 負責分管業務股工作。
羅海芬(業務股股長): 負責業務股工作。

內設機構

業務股
負責民族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推薦、培養和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少數民族村發展經濟;承擔農村散居少數民族和城市民族工作,協調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發事件。
負責宗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宗教團體負責人的選拔推薦、培養和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年度審核工作;承擔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宗教團體和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聯繫宗教界人士及信眾,並做好相關工作;及時發現並制止亂建寺觀教堂、濫塑宗教造像行為;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境外勢力進行各種形式的宗教滲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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