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形式

證據形式,亦稱“證據來源”、 “證明手段”或“證據資料”。證據事實的表現形式。證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種客觀存在的事實是通過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證據形式與證據內容是統一的,證據形式是證據內容的外在表現,證據內容則是證據形式所表現的事實。在軍事刑事訴訟中,證據的表現形式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害人供述和辯解;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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