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才萍

謝才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才萍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重慶市巴南區
  • 出生日期:1963年
  • 職業:黑社會老大
個人簡介,人物事件,審理結果,犯罪行為,黑板規矩,包養男人,"保護傘",開庭審理,量刑標準,判刑,

個人簡介

原重慶司法局長文強弟弟文兵老婆,2009年7月21日,因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重慶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謝才萍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被逮捕。
謝才萍謝才萍

人物事件

謝才萍江湖人稱“謝姐”,是重慶目前已逮捕的19個黑惡團伙首犯中惟一一位女性,江湖地位甚高。這個女人原是巴南區一名稅務人員,據稱後通過文強調到重慶市稅務部門。她性格張揚,嗜賭,2000年從單位離職後,糾集人員合夥開設賭場。 據重慶市打黑成果展信息,從2000年到2008年,謝才萍在重慶市多個區縣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獲利數千萬元。   
謝才萍因涉嫌聚眾賭博被判處拘役,但出來後她變本加厲,大肆利用與文強的親戚關係,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重慶打黑成果展信息說,2008年8月,重慶市治安總隊一民警在謝的賭場執行秘密偵查時被發現,謝召集馬仔對該警察進行毒打,並將其綁到南川區城郊一建築工地,限制人身自由長達6小時。在今年6月啟動的打黑風暴中,謝才萍黑惡勢力團伙終於被掀翻。讓人瞠目的是,謝才萍在個人生活上極度荒淫。重慶市打黑成果展信息稱,她長期包養16個年輕男子供自己玩樂。

審理結果

2009年10月15日晚,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結束一審庭審。據了解,謝才萍“涉黑”團伙
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項罪名。
2009年10月15日22時,謝才萍被押解走出法庭2009年10月15日22時,謝才萍被押解走出法庭
2009年11月3日上午一審宣判。謝才萍被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102萬元人民幣。

犯罪行為

據檢察機關透露,2004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2008年4月至8月,謝才萍組織、領導並直接策劃指揮其組織成員從事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通過在主城區十餘處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
謝才萍謝才萍
此外,謝才萍還直接或間接指使其組織成員實施控制賭客、毆打警察等非法拘禁暴力犯罪。在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過程中,謝才萍等人還多次通過賄賂手段腐蝕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提供非法保護。

黑板規矩

警方查明,從2009年4月到7月30日御井茶樓被警方查處的2個多月時間裡,謝才萍團伙從賭場抽頭獲利就達300萬餘元。最多時,一天獲利達20餘萬元。以謝才萍為首,劉井勇、湯炳、陳曉容、黃冬梅等人為骨幹,成員相對固定、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坐大成勢。
他們採用的賭博方式非常簡單,通過撲克牌打“三公”、押賭注,賭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三個等級。 賭場實行“股份制”。除謝才萍、劉井勇和謝的侄女婿張某固定坐莊外,湯炳等10餘名團伙成員臨時坐莊,均帶領各自網路的大批賭徒集資入股。
謝才萍被捕謝才萍被捕
為了控制團伙成員和賭客,謝才萍規定:賭場股東必須輪流坐莊參加賭博,輸贏2萬元左右才能下莊;賭客必須受邀約才能參與賭博,在賭客少的情況下,股東還必須無條件充當閒家參與賭博;進入賭場的賭客必須確認身份後才能進場;“放水”人員進入賭場,必須經過股東同意或其他賭客介紹。
該團伙層級分明,分工明確:股東負責選擇賭場地點、坐莊和組織賭徒,領導並管理賭場經營活動。放哨者分為“外圍”和“內保”。“外圍”負責打通關節,聯絡相關部門,確保賭場經營期間不被查處;“內保”則在門外放哨、應對糾紛、吵架等意外情況;還有人專門在賭場“放水”。此外,還有專人提供後勤保障,負責賭客的一日三餐。同時,安排住宿,負責賭場的搬遷和場地的清潔整理。
參賭“抽頭”是謝才萍最主要的經濟來源。每進行一輪賭博,她就從賭場拿走此輪總賭資的5%。如此一來,她“只賺不賠”,每場“抽頭”的錢少則數千,多則數萬元。

包養男人

以名車、名表等奢侈品為玩物,使用手榴彈、衝鋒鎗等“常規武器”及弩弓等“創新型”武器,包養多名異性供自己玩樂,黑老大們驕奢淫逸的生活在重慶“打黑除惡階段性成果匯報展”上可窺一斑。重慶打黑險惡行動,聲勢浩大,碩果纍纍,更有些意外發現讓人吃驚不小,這不:文強弟媳,江湖上人稱“謝姐”的謝才萍,重慶目前已逮捕的19個黑惡團伙首犯中唯一一位女性,竟然長期包養16個年輕男子供自己玩樂。
謝才萍包養男人謝才萍包養男人
真讓人納悶,她哪來的魅力和能耐?   
靠美色?若論相貌,從圖片上看,雖說有幾分姿色,卻已是半老徐娘,全然說不上花容月貌;靠名聲?若論聲望,倒是響噹噹的,曾經因為聚眾賭博被拘役,口碑自然好不到哪兒去;靠金錢?儘管當下吃軟飯的不是沒有,可不敢擔當之輩何來膽量,敢在黑社會裡謀財掠色,而且是吃老大文強弟媳的豆腐? 答案也許只有三個字:保護傘。因為有了文強這把保護傘擋風遮雨,謝才萍才有膽量、也才有條件在拘役期滿後變本加厲地賺黑錢,從而積攢更多包養男人的黑色資本;因為有了這柄特殊的保護傘罩著,謝才萍才平添了一分“魅力”,在“情場”上如魚得水,隨心所欲;因為有了保護傘一傘遮天,那些七尺之軀才也許才不得已委曲求全……  從重慶黑社會的驕奢淫逸,特別是文強弟媳謝才萍的糜爛生活,人們不難發現,黑社會往往是藏污納垢的場所,“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在這裡一旦有了保護傘的掩護,就變得更加肆無忌憚,法律意識、倫理道德連環淪陷,連自己的弟媳包養16個男人都能夠得到縱容和保護,還有啥更醜惡、更齷齪的勾當乾不出來? 打黑,大勢所趨,除惡,人心所向。
謝才萍包養的情人羅璇被帶離法庭謝才萍包養的情人羅璇被帶離法庭

"保護傘"

案發後,重慶市檢察院五分院立即組成特偵組提前介入,向公安機關有針對性地提出了300餘條補充偵查建議,有力推動了案件偵破。2009年9月21日謝才萍等人因涉黑案被起訴,包庇、縱容謝才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原渝北區公安分局黃泥塝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也一併被起訴。

開庭審理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10月14日開庭審理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作為重慶惟一一名“涉黑”女老大,謝才萍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5項罪名。 據了解,謝才萍“涉黑”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唐曉青、唐家政、劉井勇、陳曉容黃冬梅鄧毅羅璇、趙中海、許可李雷鄭偉唐勇夏令、湯炳、李紅明、唐顯駿、李小華胡維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20餘人,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在重慶市渝北區、南岸區等十餘處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等,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擴充經濟實力,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謝才萍等人為強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隱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紅明和胡定國(另案處理)冒充賭場老闆以包庇該組織的領導者。
此外,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使其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還採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賭客及前往查禁賭場的警察的人身自由。為拉攏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獲取非法保護,多次向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行賄,總計人民幣18萬元。郭勝、甘勇收受錢財後,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包庇、縱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據指控,截至2008年8月14日,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將賭場先後開設在重慶市渝北區、高新區、渝中區、九龍坡區南岸區等地,從中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鑒於案情複雜,法院預計庭審時間將持續2天。為公開、公正審理此案,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還邀請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庭審,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時充分了解“涉黑”案件的審理進度和庭審情況,針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法院將在評議案件時予以考慮。

量刑標準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最低處以三年有期徒刑,最高處以十年有期徒刑。
開設賭場罪 最低處以拘役或者管制,最高處以十年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 最低處以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 最低處以拘役或者管制,最高處以三年有期徒刑。
行賄罪 最低處以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判刑

2009年11月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女黑老大謝才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102萬。謝才萍包養的情人羅璇,一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罰金20萬。因收受謝才萍賄賂而包庇 、縱容其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長郭勝和民警甘勇,分別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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