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華(上海高級律師)

李小華(上海高級律師)

李小華(1952),上海人,高級律師,上海李小華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副秘書長、常務理事,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主席,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兼職教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上海市黃浦區人大代表,上海市黃浦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上海市黃浦區商會副會長,黃浦區工商聯(商會)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美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小華
  • 出生日期:1952
  • 職業:律師
  • 籍貫:上海
榮譽,典型案例,著書立說,國內外論壇,

榮譽

2012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刑辯律師、上海首屆律師職業道德標兵、香港《文匯報》評為上海十佳大律師
律師團隊榮獲: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新經濟、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範點、上海市五好黨組織、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
香港文匯報以《縱橫中外法律界、聲名遠播海內外》專題報導了律所主任李小華高級律師及其團隊

典型案例

李小華高級律師從事法律服務二十餘年,是上海高級律師,承辦了數百起在上海乃至全國極有影響的案件。
李小華
1、轟動上海乃至全國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愛建信託公司原總經理馬建平契約詐欺20億、挪用資金16億元,李小華擔任刑事辯護律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對上述兩項指控不能成立的判決。
2、在上海乃至全國極有影響的中祥集團董事長秦金龍貪污1.61億元,李小華作為刑事辯護律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對其中貪污1.25億元的指控不能成立。
3、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美籍公民游仲淵走私普通貨物案(涉稅金額3760萬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4、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李某虛開增值稅發票2.26億騙取出口退稅3400萬案擔任辯護律師,聘請全國刑法專家出具法律意見書。
5、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新加坡籍公民戴某被指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罪(涉案金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542餘萬元,集資詐欺6775萬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6、承辦某中外合資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遭高管葉某職務侵占900萬餘元案,代理被害單位追回被侵吞的全部款項。李小華高級律師出庭,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葉某有期徒刑8年,並追繳違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7、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荷蘭銀行上海分行企業金融部客戶經理戚某金融憑證詐欺罪(涉案93萬餘元),李小華高級律師作為辯護律師,法院判決指控罪名不能成立。
8、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周某契約詐欺罪(涉案3051萬餘元),李小華高級律師辯護後,判決緩刑。
9、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李某販賣、運輸毒品罪(涉案24餘公斤),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0、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趙某販賣毒品罪(涉案14000餘克),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1、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譚某搶劫(故意殺人)罪,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2、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海首例(斡旋)受賄罪,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陸某辯護律師。
13、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袁某等信用證詐欺(涉案288.1萬元,美元4萬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納辯護觀點,以契約詐欺罪定罪。
14、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鄒某信用證詐欺298.2萬美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5、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韓國籍公民梁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泰國籍女友),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6、盧灣區人民法院審理李某內幕交易罪(390萬餘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7、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程某尋釁滋事罪,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法院判決緩刑。
18、韋某涉嫌挪用公款罪248萬元,檢察機關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19、魏某涉嫌綁架罪,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20、王某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涉嫌132萬元,認定61萬元),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緩刑,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21、劉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200餘萬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22、常州市郊區人民檢察院起訴周某職務侵占(25項)490萬餘元,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常州市郊區人民法院判決25項職務侵占罪不能成立。
23、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莊某行賄12.1萬元,檢察機關撤銷莊某行賄案件,李小華高級律師擔任其辯護律師。
24、李小華律師團隊為常年法律顧問單位一項涉及標的100億元的外資併購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參與有關股權轉讓商務談判,審核及修改股權轉讓協定,處理公司增資法律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優質的法律服務獲得客戶的認可。
25、李小華律師團隊成為美國領事館推薦的涉外律師法律服務單位。李小華主任承諾,將帶領律師團隊一如既往,切實保護海外公民在華的生活與經商活動,並與美方增進交流,共同探索加強合作的創新模式。
李小華律所為美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領域:Areas of Practice:銀行業務/金融Banking/Financial、保險Insurance、商業/商法Commercial/BusinessLaw、外國投資Foreign Investments、銷售協定MarketingAgreements、專利/商標/著作權Patents/Trademarks/Copyrights、民法Civil Law、商法Commercial Law、契約Contracts、公司法Corporations、外國人權益Foreign Claims、房地產Estates、稅務Taxes、政府關係GovernmentRelations、勞動關係Labor Relations、移民Immigration、交通事故Auto/Accidents、法律顧問Legal Counselor、刑法Criminal Law、人身傷害Damages、麻醉毒品Narcotics、收養Adoptions、婚姻/離婚Marriage/Divorce

著書立說

李小華高級律師撰寫其承辦的十九件案件的辯護和代理,在上海三聯書店出版了專著中國名律師辦案實錄《讓證據出來說話》受到歡迎。出版各種論文400餘篇。
李小華(上海高級律師)
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金融法律服務與管理創新建設論壇》,主編:卓澤淵(光明日報副總編、最高人民法院特聘專家)、劉建(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李小華高級律師
為培養國際性套用型法學專業人才,李小華主任為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上海社會科學院等法學碩士及上海律師學院律師講授律師實務。

國內外論壇

1、2013年10月6日,由中國行為法學會和江西省樟樹市人民政府主辦,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承辦的“全國公司上市與法律服務研討會”在江西省樟樹市隆重召開,會期一天。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國務院法制辦原副主任張穹,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公安大學原副校長李文燕,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廳副廳長羅慶東,中共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劉安安等領導出席會議並在開幕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監廳辦公室主任周惠永等發表主題演講。李小華高級律師發表題為《公司上市融資過程中的金融犯罪防範及思考》的精彩演講。
2、2013年6月30日,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人民檢察雜誌社、檢察日報理論部、方圓律政雜誌社共同舉辦的“新刑訴法下的偵辯關係”研討會在京召。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東教授對偵辯關係作出界定。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青松律師對偵辯關係的內在屬性有不同看法,認為偵辯關係式一種行政申請與行政審批之間的關係。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認為,制約偵辯關係的因素很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兵刑同源塑造的我國獨有的刑事司法性格,依舊影響著今日的偵辯關係。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錢列陽律師談到,隨著修改後刑訴法的實施,律師會見難問題基本解決,但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情形的會見率偏低,幾乎無法會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刑訴法室主任熊秋紅教授認為,在偵辯關係中,總體而言偵查機關仍處於強勢地位,構建偵辯協作關係需以平等為前提,而且此種協作需通過制度化途徑,在訴訟機制範圍內來實現。中華全國律協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律師提出,新型偵辯關係應是通過一種制衡制度,充分發揮偵辯雙方作用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在此意義上,既要打破敵對堅冰,又要保持對抗性,才能讓偵辯關係充分發展。
上海李小華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小華高級律師提出,修改後刑訴法加強了偵查階段偵辯對抗性,但是法律賦予律師的調查取證變成了新的職業風險——可能引發律師偽證罪的指控。為了規避風險,律師取證如經過公證處公證,可合理規避風險。
3、 “金融法律服務與管理創新建設”論壇由李小華高級律師率領律師團隊與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上海金融法制研究會、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共同舉辦。出席嘉賓包括中央機關有關部門領導、法學家、金融家。中國行為法學會金融法律行為研究會會長張穹、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李文燕、上海金融法制研究會會長倪維堯、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會長張海棠並發表講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卓澤淵擔任論壇開幕式主持人。
4、李小華高級律師率領律師團隊與美國民間大使項目People to People共同主辦了“金融投資全球化背景下中美法律實務論壇——法律人與企業家共謀發展”,美國律師協會國際法分會前任主席DeborahEnix-Ross帶領一支30多位律師組成的大型美國法律專業團隊參會。在李小華律所的精心組織與籌備下,為契合經濟全球化發展的趨勢,進一步促進中美雙方的合作交流,此次論壇不僅限於法律人士的交流,更有諸多企業家互動、參與,規模為歷屆之最。
李小華(上海高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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