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安上證新興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諾安上證新興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是諾安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諾安上證新興產業ETF聯接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諾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13.14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320014
  • 成立日期:20110407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將絕大部分基金財產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ETF,密切跟蹤業績比較基準,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以上證新興產業ETF、上證新興產業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其中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ETF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以少量投資於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該部分資產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包括但不限於指數衍生金融產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上證新興產業ETF的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ETF以求達到投資目標。當本基金申購贖回和在二級市場買賣上證新興產業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購贖回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基金經理會對投資組合進行適當調整,降低跟蹤誤差。
本基金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跟蹤目標是: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日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日收益率偏差絕對值的年度平均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將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ETF、上證新興產業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採取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策略,保留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然後主要通過一級市場將剩餘的大部分資產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ETF並使該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該部分資產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2、目標ETF投資策略
(1)基金組合的構建原則
本基金對基金的投資僅限於指定的目標ETF,現時目標ETF僅指上證新興產業ETF。
(2)基金組合的構建方法
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實物形式在一級市場申購及贖回上證新興產業ETF基金份額;本基金可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上證新興產業ETF基金份額,本基金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上證新興產業ETF基金份額是出於追求基金充分投資、減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蹤誤差的目的。
本基金作為上證新興產業ETF的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成份股實物形式從一級市場申購ETF份額來構建ETF投資組合。不足一級市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資產淨值的部分可以從二級市場買入ETF份額或者投資於上證新興產業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等。本基金在二級市場的ETF份額投資將不以套利為目的,作為被動投資的開放式基金,套利不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特點和運作目的。
(3)基金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基金所構建的ETF投資組合將根據目標ETF的變動而發生相應變化。本基金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和贖回情況、現金頭寸,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從而有效跟蹤標的指數。
3、成份股投資策略
(1)股票組合的構建原則
成份股組合的構建主要是基金經理根據標的指數,結合研究報告和基金組合的構建情況,以抽樣複製法構建組合。
(2)股票組合的構建方法
本基金將以追求跟蹤誤差最小化進行上證新興產業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投資。本基金採用抽樣複製基準指數的方法,在綜合考慮個股的市值規模、流動性、行業代表性及抽樣組合與上證新興產業指數的相關性等因素的基礎上,採用重點抽樣的方法,選擇上證新興產業指數的成份股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3)股票組合的調整
(1)定期調整
本基金股票組合根據所跟蹤的上證新興產業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定期跟蹤調整。
(2)不定期調整
基金經理將跟蹤標的指數變動,基金組合跟蹤偏離度情況,結合成份股基本面情況、流動性狀況、基金申購和贖回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投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和調整,密切跟蹤標的指數。
對個別成份股,若其存在嚴重的流動性問題、或者財務風險較大、或者面臨重大不利的司法訴訟、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認為其被市場操縱等情形時,本基金可以不投資該成份股,而用備選股、甚至現金來代替。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基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將投資於國債、金融債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債券,債券投資的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和有效利用基金資產。
通過對收益率、流動性、信用風險和風險溢價等因素的綜合評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類證券組合中投資於國債、金融債、短期金融工具等產品的比例。並靈活地採用收益率曲線方法、市場和品種選擇方法等以組建一個有效的固定收益類證券組合。力求這些有效的固定收益類證券組合,在一定的風險度下能提供最大的預期收益,或者在確定收益率上承擔最小的風險。
5、其他金融工具投資策略
在法律法規許可時,本基金可基於謹慎原則運用權證等相關金融衍生工具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管理,以提高投資效率,管理基金投資組合風險水平,以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運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須是出於追求基金充分投資、減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蹤誤差的目的,不得用於投機交易目的。
6、跟蹤誤差、跟蹤偏離度控制策略
本基金跟蹤誤差的來源包括:留存現金及債券部分、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投資、基金每日現金流入或流出的建倉或變現策略、股息的再投資策略等。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對上述因素的有效管理,追求跟蹤誤差最小化。本基金每日跟蹤基金組合與業績比較基準表現的偏離度,每月末定期分析基金組合與業績比較基準表現的累積偏離度、跟蹤誤差變化情況及其原因,並最佳化跟蹤偏離度管理方案。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註冊登記機構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關業務規則進行調整,並及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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