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文教學

說明文教學,語文教學內容之一。訓練學生閱讀和寫作說明文的能力。在國中階段,閱讀方面要求能理解文章內容,體會其語言的準確性。能指出說明對象的特徵、說明順序和說明方法。寫作方面要求能在 2 課時內寫 500 字左右的說明文,注意抓住事物的特徵,做到條理清楚,語言比較準確,能運用舉例、列數字、作比較等說明方法。在高中階段,閱讀比較複雜的說明文,能理清層次,領會內容的科學性和語言的準確性,分析主要的說明方法。

說明文的閱讀教學,可以利用記敘文閱讀教學的基礎,突出說明文的特點。詞語教學, 更多地強調詞語運用的科學性和精確性。篇章教學,更多地強調段落層次排列的科學性和邏輯性。說明方法的教學,要使學生認識文章中運用各種說明方法,是為了更好地說明事物的特徵。要使學生既從閱讀中獲得文體感,又與其他學科的學習相聯繫,獲得必要的基礎知識。寫作方面,可以指導學生從順序訓練到概括訓練,從提供條件的訓練到獨立選題訓練,從說明單一的事物到說明具有各種複雜關係的事物,從說得明白到說得生動。學習寫比較複雜的說明文,要能抓住說明對象的特徵,使用準確明白的語言和各種說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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