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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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設立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擔任註冊會計師和審計類崗位必須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統一頒發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可以從事相關工作。

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於1991年首次舉辦。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於2006年首次在歐洲地區開設考場。共青團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團委)按照全國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和《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要求,啟動“2017—2018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

基本介紹

管理機構,考試制度,考試資格,報名條件,免試條件,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考試科目,考試方式,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豁免規定,報名費用,准考證,成績證書,成績管理,證書管理,考試範圍,考試用書,考試大綱,註冊材料,考試改革,參考經驗,

管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成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組織領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地方考委會),組織領導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組織實施本地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便於更多的境外行業專業人才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隊伍,提升中國註冊會計師整體服務能力,擴大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影響,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歐洲地區設立了中國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場。
國家實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組織實施。

考試制度

考試資格

具有高等專科及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2.已取得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並且在有效期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3.已取得全科合格者。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免試年度為申請人提交申請的年度,申請人應當於本年度考試開始前提交免試申請。

報名方式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資格審核、交費確認三個步驟。
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點擊“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連結,進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須持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到報名地現場辦理報名資格審核。
持有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還應當提供學歷證書原件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該學歷已獲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中文證明。
非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以及報名參加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無需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可以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報名時間

2021年註冊會計師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至4月6-30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具體安排請參考《2021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21年)》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21年)》。

考試方式

考試採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並提交答案。
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答題時間
會計科目考試時間為18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

考試時間

2021年註冊會計師考試時間已公布,具體可以考試時間如下:
2021年8月27-29日舉行專業階段科目考試。
2021年8月28日舉行綜合階段考試。
歐洲考區考試時間待定。

考試地點

綜合階段考試地點安排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專業階段考試地點安排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考區。
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區會計科目考試時間的特殊安排
考慮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區參加會計科目考試的考生較多,考點和機位可能出現緊張,為最佳化上述三個考區會計科目考點和機位資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區會計科目安排兩場考試,考試時間分別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財政部考辦將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生參加相關場次的考試。上述安排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區,相關考生可在5月15日後登錄網報系統查詢考試時間安排,並以准考證上載明的時間為準參加考試。

豁免規定

(一)內地與香港部分注會考試互免
根據最新檔案: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申請豁免會計、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三個科目;參加內地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全科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應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時,可以豁免“財務管理”和“審計和資訊管理”“財務匯報”三個單元科目。
(二)中國CPA與ICAEW的ACA考試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協與英格蘭及威爾斯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簽署考試互免協定。根據協定,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協會員報名參加ICAEW的ACA考試時,可以豁免會計、鑑證、公司和財務、法律、管理信息、稅收原理、審計與鑑證、稅法、財務會計等9個科目的考試;通過ACA考試的ICAEW會員在報名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時,可以豁免財務成本管理和審計等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中國CPA可豁免國際AIA證書12門課程
根據國際AIA最新規定: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並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協會員報名參加AIA考試時,可以豁免12個考試科目的考試。

報名費用

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費用:報名費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提供的以下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各地註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內容為準。
全國各省市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費用一覽表
省市名稱
專業階段收費
綜合階段收費
●華北地區:
北京
60元/科
120元
河北
報名費20元/人,考試費95元/科
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180元
內蒙古
95元/科
190元
天津
60元/科
120元
山西
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80元/科
報名費:10元/科,考試費:150元
●華東地區:
上海
報名費:10元/人,考務費:55元/科
報名費:10元,考務費:55元/科
浙江
92元/科
184元
安徽
80元/科
80元/科
江西
70元/科
140元
山東
75元/科
150元
江蘇
92元/科
184元
福建
75元/科
120元
●華中地區:
河南
82元/科
164元
湖北
80元/科
120元
湖南
90元/科
200元
●華南地區:
廣東
85元/科
170元
廣西
90元/科
180元
海南
90元/科
180元
●西南地區:
重慶
50元/科
100元
貴州
90元/科
90元/科
雲南
100元/科
200元
四川
65元/科
130元
西藏
160元/科
按一科收取
●西北地區:
陝西
90元/科
180元
甘肅
90元/科
180元
青海
62元/科
124元
寧夏
75元/科
150元
新疆
報名費:15元/人,考務費:40元/科
報名費:15元/人,考務費:40元/科
●東北地區:
遼寧
75元/科
130元
吉林
75元/科
150元
黑龍江
90元/科
180元

准考證

准考證列印事項
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下載和列印准考證期間常見問題及解決方式如下,請仔細閱讀:
(一)哪些考生可以登錄本網站下載准考證,什麼時候可以下載准考證?
注會准考證一般在考前一月時間左右開始列印或者領取,具體時間及地點官網會發布通知。除報考歐洲考區的考生外,2017年報考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且完成交費確認的考生均可通過網站下載准考證。
准考證列印事項准考證列印事項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2017年8月7日至23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二)姓名中含有使用“??”代替的漢字,下載准考證後該怎么辦?
准考證上姓名與身份證件上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不允許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因此,姓名中含有“??”代替的漢字的考生,網上下載准考證後,應攜帶網上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到報考考區,由報考考區工作人員審核、證明並補全“??”代替的漢字。
(三)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准考證時,點擊【下載准考證】按鈕,系統無反應或者界面一閃而過,怎么辦?
建議使用IE瀏覽器下載准考證,如果已經是IE瀏覽器,則請檢查是否安裝迅雷、快車等下載軟體,如果安裝請暫時禁用或者卸載,使用IE自帶下載功能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報名,但是忘了登錄密碼,無法進行准考證下載,該怎么辦?
網上報名系統提供兩種密碼找回功能,可以根據電子信箱或者密碼提示問題,找回密碼。如果以上兩種方式都無法找回密碼,請與報考考區聯繫,提供身份證件相關信息,由考區進行密碼重置。
(五)下載准考證之後,為何無法打開查看內容?
准考證為PDF格式的唯讀檔案,請下載並安裝名為adobe reader的軟體方可查看及列印准考證。

成績證書

成績管理

(一)考生答卷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後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成績並下載列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證書管理

專業階段合格證管理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應考人員,財政部考委會頒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後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綜合階段合格證管理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現已取消“在5個年度中完成”這一規定)。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全科合格證管理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管理工作指南》規定,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財政部考委員頒發全科合格證書(已於2014年取消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後5個年度內通過綜合階段考試的限制)。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應持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憑證向參加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髮全科合格證書。
全科合格證上的發放日期為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覆檔案日期。
地方考辦在發放全科合格證書時,應同時向全科合格證申請人發放《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表》,督促其申請成為中注協非執業會員。

考試範圍

考試用書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和經濟法規彙編,由出版社出版發行。報名人員可在當地書店、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或報名地自願購買。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不編寫綜合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考試大綱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17年)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17年)
註冊會計師作為向社會提供審計、諮詢等專業服務的執業人員,應適應的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目的就是選拔和培養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
一、測試科目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
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的全部考試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的考試。綜合階段考試設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個科目,分成試卷一和試卷二。試卷一以鑑證業務為重點,內容主要涉及會計、審計和稅法等專業領域;試卷二以管理諮詢和業務分析為重點,內容主要涉及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和經濟法等專業領域。試卷一設定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題,鼓勵考生使用英文作答。
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道德與態度,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其中包括在國際環境下運用英語進行業務處理的能力,體現了註冊會計師的職業特性和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要求。
為不斷提升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國際化水平,加快推進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國際認可進程,打造中國註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通行證",測試考生在國際環境下運用英語進行業務處理的能力,自2010年度起在綜合階段考試百分制內設定英文題。2015年度取消英文題,改為英語作答附加5分。
二、測試目標
綜合階段考試的測試目標不同於專業階段考試。綜合階段考試並不是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知識的重複測試,而是要求考生在掌握專業階段各學科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通過必要的經驗積累,能夠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和相關技能對職業環境中的實務案例,進行信息的篩選、甄別和判斷,識別業務問題的性質、影響和要求等,運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識進行深入的業務和財務分析及處理,提出有效的意見、建議或解決方案,並清晰地進行表達闡述。同時,能夠運用英語進行閱讀理解、文字表達和業務處理。
具體來說,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下列能力:
1.與認知、分析和評價相關的能力
(1)能夠識別業務、技術和職業道德問題;
(2)能夠套用技術知識,以確定需要解決的問題;
(3)能夠理解更廣泛的實體經濟活動;
(4)能夠根據已有知識、經驗以及邏輯推理的能力,理解所要解決問題和資料的相關性;
(5)能夠選擇恰當的分析工具;
(6)能夠依據要求、現狀和數據,進行分析;
(7)能夠評估信息的質量;
(8)能夠分析優勢、弱點、機會和威脅,並根據輕重緩急做出恰當判斷;
(9)能夠考慮競爭對手、企業內部人員以及其他各方的反應;
(10)能夠根據事件、影響、假設以及分析形成的信息得出結論,提出建議。
2.與溝通和表達相關的能力
在對問題的判斷分析和表達闡述中,能夠做到思路清晰、結構合理、論據充分、邏輯嚴密、陳述客觀、表達流暢。
三、測試內容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由兩張試卷組成:以鑑證業務為核心的試卷一;以技術諮詢和業務分析為核心的試卷二(含英文題)。每張試卷的考試時間均為3.5小時。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涵蓋專業階段6科的主要內容,根據綜合階段考試的總體目標、能力要求和實務經驗要求,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涉及的相關法規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會計
(一)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
1.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劃分
2.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會計處理
(二)固定資產
1.確認和初始計量
2.折舊
3.後續支出的確認和計量
4.處置
(三)無形資產
1.確認和初始計量
2.內部研究與開發支出的確認和計量
3.後續計量
4.處置
1.性質和確認
2.初始計量
3.後續支出的確認和計量
4.轉換和處置
3
5.後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五)金融資產
1.分類和初始計量
2.後續計量
3.金融資產重分類
4.金融資產轉移
(六)長期股權投資及企業合併
1.對聯營、合營企業投資的初始計量
2.對子公司投資的初始計量(包括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以及企業合併以外的方式取得子公司的初始計量)
3.對聯營、合營企業和子公司投資的後續計量
4.權益性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5.合營安排
(七)資產減值
1.存貨跌價準備的確認和計量
2.金融資產減值準備的確認和計量(包括範圍、減值方法、個別和合併財務報表中的處理等)
3.其他資產減值的確認和計量(包括範圍、減值跡象的判斷、減值方法等)
(八)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1.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
2.複合金融工具的拆分
3.金融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包括範圍、確認、初始和後續計量、借款費用的處理)
4.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包括貨幣性和非貨幣性薪酬、與離職後福利相關的設定提存計畫、辭退福利以及以現金或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5.其他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包括預收款、應交稅金、遞延收益等的確認、初始和後續計量)
6.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
7.實收資本和其他權益工具的確認和計量
8.資本公積的確認和計量
9.其他綜合收益的確認和計量
10.留存收益
(九)收入、費用和利潤
1.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2.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3.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4.建造契約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5.期間費用的構成、確認與計量
6.利潤的構成及相關會計處理
1.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範圍
2.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確認與計量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
(十一)債務重組
1.重組方式
2.會計處理
(十二)所得稅
1.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及暫時性差異的認定
3.所得稅費用的確認與計量
4.利潤總額與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十三)外幣折算
1.記賬本位幣的確定
2.記賬本位幣變更的會計處理
3.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十四)租賃
1.分類
2.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3.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4.售後租回交易的會計處理
(十五)財務報表
1.財務報表列報原則
2.個別財務報表
3.合併財務報表(包括合併範圍的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格式、編制原則和基本程式以及合併抵銷原則)
4.每股收益的計算
5.財務報表附註披露的原則和主要內容
6.會計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
7.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會計處理(調整事項、非調整事項)
8.關聯方披露
(十六)公允價值計量
1.公允價值的初始計量
2.估值技術
3.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
4.負債及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
5.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可抵銷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二、審計
(一)審計計畫
1.初步業務活動
2.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畫
3.重要性
(二)風險識別和評估
1.風險評估程式、信息來源以及項目組內部的討論
2.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3.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
(三)風險應對
1.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
2.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式
3.控制測試
(四)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審計
1.銷售與收款循環的特點
2.銷售與收款循環的業務活動和相關內部控制
3.銷售與收款循環的重大錯報風險
4.測試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內部控制
5.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實質性程式
(五)採購與付款循環的審計
1.採購與付款循環的特點
2.採購與付款循環的業務活動和相關內部控制
3.採購與付款循環的重大錯報風險
4.測試採購與付款循環的內部控制
5.採購與付款循環的實質性程式
(六)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審計
1.生產與存貨循環的特點
2.生產與存貨循環的業務活動和相關內部控制
3.生產與存貨循環的重大錯報風險
4.測試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內部控制
5.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實質性程式
(七)貨幣資金的審計
1.貨幣資金與業務循環
2.貨幣資金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和相關內部控制
3.貨幣資金的重大錯報風險
4.測試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
5.貨幣資金的實質性程式
(八)對特殊事項的考慮
1.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
2.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
3.註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溝通
4.前任註冊會計師和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
5.利用內部審計工作
6.利用專家的工作
(九)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1.與集團財務報表審計有關的概念
2.集團財務報表審計中的責任設定和註冊會計師的目標
3.集團審計業務的承接與保持
4.了解集團及其環境、集團組成部分及其環境
5.了解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
6.重要性
7.針對評估的風險採取的應對措施
8.合併過程
9.與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的溝通
10.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11.與集團管理層和集團治理層的溝通
(十)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
1.審計會計估計
2.關聯方的審計
3.考慮持續經營假設
4.首次接受委託時對期初餘額的審計
(十一)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
1.信息技術對內部控制的影響
2.信息技術中的一般控制和套用控制測試
3.信息技術對審計過程的影響
4.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和電子表格的運用
5.不同信息技術環境下的問題
6.數據分析
(十二)完成審計工作
1.審計完成階段的工作
2.期後事項
3.書面聲明
(十三)審計報告
1.審計意見的形成
2.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
3.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4.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5.在審計報告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
6.比較信息
7.註冊會計師對其他信息的責任
(十四)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1.計畫審計工作
2.自上而下的方法
3.測試控制的有效性
4.企業層面控制的測試
5.業務流程、套用系統或交易層面的控制的測試
6.信息系統控制的測試
7.內部控制缺陷評價
8.出具審計報告
(十五)質量控制
1.質量控制制度的目標和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2.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3.客戶關係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
4.人力資源
5.業務執行
6.監控
(十六)職業道德
1.職業道德基本原則
2.職業道德概念框架
3.註冊會計師對職業道德概念框架的具體運用
4.非執業會員對職業道德概念框架的運用
(十七)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1.基本要求
2.經濟利益
3.貸款和擔保以及商業關係、家庭和私人關係
4.與審計客戶發生人員交流
5.與審計客戶長期存在業務關係
6.為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
7.收費
8.影響獨立性的其他事項
三、稅法
(一)增值稅法
1.徵稅範圍與納稅義務人
2.稅率與徵收率
3.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4.簡易徵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5.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徵收
6.出口貨物、勞務及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徵稅
7.增值稅徵收管理、稅收優惠、增值稅發票的使用與管理
(二)消費稅法
1.納稅義務人與徵稅範圍
2.稅目與稅率
3.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計算
(三)關稅法
1.徵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
2.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3.關稅減免和徵收管理
(四)資源稅法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1.資源稅納稅義務人、稅目與稅率
2.資源稅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3.資源稅減稅、免稅和徵收管理
4.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房產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1.房產稅稅率、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2.房產稅稅收優惠和徵收管理
3.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與徵稅範圍
4.土地增值稅稅率、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
5.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6.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
7.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和徵收管理
(六)企業所得稅法
2.資產的稅務處理和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3.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
4.稅收優惠
5.應納稅額的計算
6.源泉扣繳
7.徵收管理
(七)個人所得稅法
1.納稅義務人與徵稅範圍
2.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3.應納稅額的計算
4.稅收優惠、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和徵收管理
(八)國際稅收
1.國際稅收協定範本和典型條款
2.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
3.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4.國際避稅與反避稅
5.轉讓定價
四、財務成本管理
(一)財務管理基本原理
1.財務管理的內容和職能
2.財務管理的目標與利益相關者的要求
3.財務管理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論
4.金融工具與金融市場
(二)財務報表分析與財務預測
1.財務報表分析的目的與方法
2.財務比率分析
3.財務預測的步驟和方法
4.增長率與資本需求的測算
(三)價值評估基礎
1.利率
2.貨幣時間價值
3.風險與報酬
(四)資本成本
1.資本成本的概念和用途
3.普通股資本成本的估計
4.混合籌資資本成本的估計
(五)投資項目資本預算
1.投資項目的類型和評價程式
2.投資項目的評價方法
3.投資項目現金流量的估計
4.投資項目折現率的估計
5.投資項目的敏感分析
(六)債券、股票價值評估
1.債券價值評估
2.普通股價值評估
3.混合籌資工具價值評估
(七)期權價值評估
1.期權的概念、類型和投資策略
2.金融期權價值評估
(八)企業價值評估
1.企業價值評估的目的和對象
2.企業價值的評估方法
(九)資本結構
1.資本結構理論
3.槓桿係數的衡量
(十)股利分配、股票分割與股票回購
1.股利理論與股利政策
2.股利種類、支付程式與分配方案
3.股票分割與股票回購
(十一)長期籌資
1.普通股籌資
2.長期債務籌資
3.混合籌資
4.租賃籌資
(十二)營運資本管理
1.營運資本管理策略
2.現金管理
3.應收款項管理
4.短期債務管理
(十三)產品成本計算
1.產品成本分類與變動成本法
2.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3.產品成本計算的品種法
4.產品成本計算的分批法
5.產品成本計算的分步法
(十四)標準成本法
1.標準成本及其制定
2.標準成本差異分析
(十五)作業成本法
1.作業成本法的概念與特點
2.作業成本計算
3.作業成本管理
(十六)本量利分析
1.本量利的一般關係
2.保本分析
3.保利分析
4.利潤的敏感性分析
(十七)短期經營決策
1.短期經營決策概述
2.生產決策
3.定價決策
4.訂貨決策
(十八)全面預算
1.全面預算概述
2.全面預算的編制方法
3.營業預算的編制
4.財務預算的編制
(十九)責任會計
1.企業組織結構與責任中心劃分
2.成本中心
3.利潤中心
4.投資中心
(二十)業績評價
1.財務業績評價與非財務業績評價
2.經濟增加值
(二十一)管理會計報告
1.內部業績報告
2.質量成本報告
五、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一)戰略與戰略管理
1.公司戰略的基本概念
2.公司戰略管理
(二)戰略分析
1.企業外部環境分析
2.企業內部環境分析
3.SWOT分析
(三)戰略選擇
1.總體戰略(公司層戰略)
2.業務單位戰略
3.職能戰略
4.國際化經營戰略
(四)戰略實施
1.公司戰略與組織結構
2.公司戰略與企業文化
3.戰略控制
4.戰略管理中的權力與利益相關者
5.公司治理
6.信息技術在戰略管理中的作用
(五)風險與風險管理
1.風險與風險管理概述
2.風險管理的目標
3.風險管理基本流程
4.風險管理體系
5.風險管理技術與方法
(六)內部控制
1.內部控制概述
2.內部控制的要素
3.內部控制的套用
4.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
六、經濟法
(一)法律基本原理
1.法律基本概念
2.法律關係
3.市場經濟的法律調整與經濟法律制度
(二)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1.民事法律行為制度
2.代理制度
(三)物權法律制度
1.物權法律制度概述
2.物權變動
3.所有權
4.用益物權
5.擔保物權
(四)契約法律制度
1.契約的基本理論
2.契約的訂立
3.契約的效力
4.契約的履行
5.契約的擔保
6.契約的變更與轉讓
7.契約的終止
8.違約責任
9.幾類主要的有名契約
(五)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1.合夥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2.普通合夥企業
3.有限合夥企業
4.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六)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責任公司
4.公司的財務會計
5.公司重大變更
6.公司解散和清算
(七)證券法律制度
1.證券法律制度概述
2.股票的發行
3.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交易
4.股票的上市與交易
6.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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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1.破產法律制度概述
2.破產申請與受理
3.管理人制度
5.破產債權
7.重整程式
8.和解制度
9.破產清算程式
(九)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1.支付結算概述
2.票據法律制度
3.非票據結算方式
(十)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1.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
2.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3.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4.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管理制度
5.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6.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十一)反壟斷法律制度
1.反壟斷法律制度概述
2.壟斷協定規制制度
3.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
4.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
5.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制制度
(十二)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1.涉外投資法律制度
2.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3.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四、實務工作經驗積累的建議要求
《考試制度改革方案》中建議考生在具有一定實務工作經驗基礎上參加綜合階段考試,本大綱建議考生圍繞以下幾個方面積累實務工作經驗:
1、職業敏感性和商業意識--能夠發現或意識到企業內部、外部的問題和壓力的變化,並能評估企業的績效和風險識別及應對。
2、套用技術知識——能夠在實際工作中套用專業階段的知識和技能,並能夠有所深入。
3、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能夠識別問題並用已有知識和經驗評估事件的可能影響,做出自信的決定且提出處理建議。
4、專業判斷——能夠提出恰當、有效的專業處理建議,符合組織的戰略目標。
5、溝通——能夠通過恰當的表達方式使提出的處理建議和解決方案有效地影響利益相關者。

註冊材料

一、註冊為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並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過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向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為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2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註冊申請人從事審計業務2年以上證明表;
(四)與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聘用契約複印件;
(五)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複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六)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複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由中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就業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二、註冊為非執業會員: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證書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為非執業會員: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複印件

考試改革

歷經18年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利弊各有,為此2008年8月26日印發了《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的通知,2008年11月27日印發了《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徵求意見稿)》,計畫對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進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考試實行“6+1”制度,考試分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在原有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基礎上增加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共6門考試科目,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要求進行考核。
2009年1月15日,中注協發布《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改革方案》。(下面是這次改革的全部內容)
為了做好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人才國際化,推動實現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目標,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考試制度改革內容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階段、科目設定、實務經歷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試命題、考試評卷、考試合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以及考試組織、考場設定、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這次改革主要涉及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基本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考試階段
將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階段,即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與職業道德,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考生在通過第一階段的全部考試科目後,才能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兩個階段的考試,每年各舉行1次。
基於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的勝任能力,建議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注意積累必要的實務經驗。
調整成績有效期
第一階段的單科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年內取得第一階段6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第二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專業階段合格證後完成。對取得第二階段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全科合格證。
新的考試制度與現行考試制度的銜接
新的考試制度於2009年開始實施。現行考試制度在2009年仍繼續實施一年。
2009年,具有現行考試制度下有效期內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新的考試制度或現行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
按新的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按現行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發放全科合格證;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單科合格成績的轉換方式是,現行考試制度下單科合格成績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現行考試制度下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2個科目的合格成績。新的考試制度下,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13年。
其他考生從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

參考經驗

1.科目選擇建議每年3門,會計和審計一起考。如果沒學過會計,先學習一下會計基礎,知道理論才好深入。
2.選擇輔導老師,先進行試聽,覺得聽哪個老師適合就選哪個。
3.基礎班、習題班、串講班都值得好好聽,基礎班詳細聽,串講班聽3遍以上,絕對有很大幫助。
4.輔導書不用做太多,一本好的輔導書就夠了。但要考前做些模擬題,認真按時間做。
5.最好能找幾個一起考注會的朋友,沒事通個電話,聊聊複習緊張有助於減輕壓力。
6.相信自己,不要管別人說什麼,要堅信自己能通過。
7.CPA英語考試,要看看過去5年度的英語6級考試真題。
8.轉行壓力很大,代價很大,付出很多,但收穫也很大,體會更多。不用太在意得與失,學會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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