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縣國土資源局

許昌縣國土資源局

縣級國土資源局單位,行政劃分隸屬於河南省。主要職責是: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許昌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息化、保衛、接待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起草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範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推進全縣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組織對國家和省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承擔民眾來信來訪辦理工作,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
(三)行政服務股
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具體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各項工作。負責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核、審批、監督管理工作;催辦督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進度;聯絡並協調相關股室及鄉鎮對行政審批事項報批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四)規劃股
編制和實施縣級榆迎虹慨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
(五)用地審批股
指導全縣用地審批管理;參與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用地事項的審查和協調工作;辦理報縣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和經縣政府報市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徵收徵用等用地的審核報批。
(六)耕地保護股
制定有關耕地保護措施,組織實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
(七)地政地籍股
制定全縣土臭詢旬地確權、登記、發證、權屬糾紛調處和權屬管理的措施;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土地調查、監測及統計;調處跨縣(鄉、鎮)及其他土地權屬糾紛;指導全縣地籍管理工作。
(八)土地利用股
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措施;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組織實施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等地價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承擔改制企業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的報批工作。
(九)測繪股
負責編制全縣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基礎測繪項目及大型測繪工程項目的報批工作;監督管理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受市測繪局委託負責全縣測繪資質單位的年度註冊及資質申報工作;承辦職權範圍內的測繪任務備案工作;依法查處測繪違法案件。
(十)礦產資源股
按規定承擔全縣採礦權審嬸芝詢批登記發證工作;擬訂全縣礦產開發管理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礦業權設定方案,組織審查勘查實施方案和開戒墓嘗發利用方案;管理全縣礦業權市場;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組織調處礦業權權屬爭議。組織協調和監督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剃愚價工作;組織監測、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指導全縣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等環境地質調查評價工作。
(十一)人事股
承擔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按規定承擔管理所轄縣(鄉、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的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系統隊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開展科享多殼技項目才提挨譽研究,加強科技隊伍建設,管理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管理外事工作,承辦外事服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人事股
承擔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按規定承擔管理所轄縣(鄉、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的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系統隊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開展科技項目研究,加強科技隊伍建設,管理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管理外事工作,承辦外事服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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