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規模指在開始從事某種工作或採取某種行動之前,預先擬定的該工作或行動的工作量。是進行計畫管理和巨觀控制的主要指標。它通常用一定的計畫指標來表示,既可以用實物指標,又可以用價值指標。它必須是針對於某一對象而言;由於其對象不同,其涵義也有區別。一般有單項計畫規模和綜合計畫規模之分。如某基本建設設計任務書中指明擬新建劇場總建築面積為14000平方米,這裡的14000平方米就是一種單項計畫規模;該項建設將以此為基礎,在此範圍內進行規劃、設計等工作。又如國家下達某部門年度更新改造投資總額為6000萬元,這裡的6000萬元就是一種綜合計畫規模;該部門將據此控制數具體安排所屬各企業的更新改造的項目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