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生產規模指擬建項目的新增生產能力。工業生產性建設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產品的市場需求,項目產品市場占有率,生產產品的原材料與能源供應、協作配套條件、規模經濟等。通過對建設項目產品產量目標與生產費用的變化關係的分析,確定擬建項目的最小規模和最大規模界限及其設備的負荷率,從而規劃出擬建項目的經濟規模優選區域,再根據項目本身的性質、特點,並結合考慮其他有關因素,如原材料和能源供應,運輸及協作配套條件等,最終確定項目的既合理又經濟的生產規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項目生產規模
- 項目合理規模:Q=(F+R)/(P-V)
- 最小費用法:A=C+S+I*Ed
- 投資收益率:投資收益率=收益額/投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