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估算法

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估算法

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估算法,是指根據同類項目單位生產能力所耗費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來估算擬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種方法,單位生產能力投資是指每單位的設計生產能力所需要的建設投資。該方法將同類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額與其生產能力的關係簡單地視為線性關係,與實際情況的差距較大。運用該方法時,應當注意擬建項目與同類項目的可比性;儘量減少誤差。

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也稱為單位生產能力工程造價,是項目投資額與項目設計生產能力的比值,也就是新增單位生產能力所需的投資。單位生產能力投資愈少,從勞動消耗角度看投資效益愈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估算法
  • 含義:指根據同類項目單位生產能力
  • 公式:項目投資額/項目設計生產能力
  • 估算法:I2=N2(I1/N1)P
計算公式,估算法,

計算公式

單位生產能力投資估算法用公式表示為: 單位生產能力投資=項目投資額/項目設計生產能力
該指標計算時,要遵循分子分母口徑一致的原則。分母是新增生產能力,一般按設計能力計算;分子一般可能有幾個數字需要選擇,一個是建設項目的全部投資完成額,一個是主體工程加配套工程的投資,另一個是主體工程投資等。

估算法

一般是據行業設計部門或主管部門提供的資料,以已建成的可比建設項目的單位生產能力投資額,近似估算擬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計算公式如下:
I2=N2(I1/N1)P
其中:I2:擬建項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額
I1:可比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
N2:擬建項目生產規模;
N1:可比項目生產規模
P:物價換算係數。
一般國家各主管部門都對本部門的同類工程項目的單位生產能力投資制定相應的標準,在投資測算中可以用來作為估算的依據(例每噸滌綸纖維生產能力所需投資為6000元,大型現代化聯合鋼鐵企業的每噸鋼投資為8000元)。
但具體套用時,應視情況適當調整,如①投資項目設計生產能力與同類型項目實際生產能力的差別②不同建設地點,因水文、地質、氣候等自然條件的差異,造價有很大差別③採用不同的工藝技術,單位生產能力投資有很大不同④不同設計標準、使用不同建築材料。
註:此方法適宜:①有大量的同類工程實際投資額的資料;②由於目前國內各行業還沒有規範的標準數據,主觀性較強,因此評價人員要有豐富的經驗。
生產規模指數法
若已知一個同類工程(或設備)的生產能力、固定資產投資額及其能力指數,則不同生產能力的新建投資項目(或設備)的投資:
其中,n是生產規模指數,通常取0.6,故該方法又稱“0.6指數法”。但n的取值不是絕對的,據國外經驗,可按以下原則選取:①當用增加裝置的尺寸來達到擴大生產規模時,n取值0.6-0.7;②當用增加相同尺寸裝置的數量來達到擴大生產規模時,n取值0.8-1.0;③試驗性生產和高溫、高壓的工業化生產工廠,n取值0.3-0.5。 以上這些係數不能用於規模大50倍以上的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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