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投資額

計畫投資額是在工作或工程付諸實施以前,預先擬定的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作量(或稱工程量)總額。在基本建設工作中,計畫投資額作為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基本建設工作量,是反映基本建設規模的綜合性指標。

例如在某圖書館設計任務書中提出該館計畫投資額為2000萬元,這一數值意味著給出了該圖書館所有建築安裝、設備及工器具購置和其他基本建設費用全部工作量總額的控制指標;其各項規劃、設計等工作均應在此範圍之內進行。又如規定某建設單位在某計畫期內的計畫投資額為1500萬元,這一數值即是以貨幣形式規定的該建設單位在一定計畫期內各個建設項目全部合計工作量總額,它既包括用當年預算指標所採購的材料、設備等形成的工作量,也包括動用上一計畫期庫存材料、設備等形成的工作量。計畫投資額應與工作量相一致。在實際工作中,有時會發生投資額小於工作量的情況,如未經批准自行動用上一計畫期結餘資金所完成的工作量,或對列入計畫的工程項目投資額沒有打足而留有“投資缺口”。這樣做會導致拉長基本建設戰線,突破計畫投資規模,一般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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